《柳州市2022年托育机构运营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柳州市2022年托育机构运营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来源: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2-08-26 15:1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 102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促进托育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柳州市2022年托育机构运营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资质条件

实施方案补贴享受的机构是指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有托育服务的托育机构。申请运营补贴的托育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二)通过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

)托育机构近三年内无失信惩戒不良记录,无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婴幼儿等行为,未发生安全事故和严重婴幼儿伤害事件,未发生其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二、补贴标准

运营补贴以托育机构实际入托托位数作为补贴计算依据,同时根据托育机构性质、建设规模、婴幼儿入托率、托班数量、托育服务业务与早教服务业务占比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级按照补贴基准金额的1.2倍给予补贴,B等级按照补贴基准金额的1.0倍给予补贴,C等级按照补贴基准金额的0.8倍给予补贴。2022年试点补贴共60万元。

三、补贴程序

按照机构申报-县区初审-市级核验-机构公示-资金下拨的流程开展工作。托育机构自检自评达到申报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实地核验、查看台账等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机构申报材料上报柳州市卫生健康委;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评估组进行核验及综合评定,并向社会公示拟试点补贴的托育机构名单,通过公示和核查的,确定为柳州市2022年托育服务运营补贴试点单位;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下拨至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由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拨付资金至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