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_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 2022-01-07 16:04   

2021年,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柳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进一步加强柳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完善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工作要点,与党的建设、医疗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巡视巡察整改、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印发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并列入委党组议事议程。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衔接和协调,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渗透融合。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政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想理论素养。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一是细化清单,规范权力运行。研究制定《“一把手”“两清单”》《党组书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党组班子管党治党“三份清单”》,领导班子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和办事。委党组书记、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逢会必讲廉洁纪律,推进政治生态向上向好,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纪律保障。二是结合行业特点,推进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医疗行业“九不准”要求,组织学习《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将22条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例通报转发至各级各类卫生健康单位学习,增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思想意识,为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筑牢法治基础。

3.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一是聚焦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新时代公立医院党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印发《柳州市公立医院贯彻落实<全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具体清单》,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为健康柳州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做好公立医院依法治院工作。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院长绩效考核,组织开展依法治院工作现场核验,明确医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实施、治理结构、法治队伍、依法决策等11项指标任务,有效推动公立医院法治建设,为健康柳州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全面实施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2021年7月1日起,对涉及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领域的11项改革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全市已办理诊所备案26件、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32件;累计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9856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1301件。通过优化流程的方式,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2.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推进我市卫生健康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制定义诊活动备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等四个“跨省通办”事项的实施清单,及时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委网站公布,梳理完善工作流程和事项要素,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放置事项办事指南,提供电话咨询服务,方便办事群众了解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公开力度。2021年,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任务1477家,任务完成1295家,关闭182家、任务完结率100%,处罚案件49件,罚款16.14万元。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模式,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共对218家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抽检,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回应群众关注热点,提高监督执法效率。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健全委机关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审查程序,2021年对委机关涉及招标采购的42个项目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通过委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宣传培训,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平竞争审查水平。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1.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是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2021年7月,组织全委职工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1号),强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明确委机关内部的制发程序。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1年我委印发的2件规范性文件:《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柳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均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2021年组织开展委机关规范性文件和代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2015年-2020年间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1份,其中9份继续有效、1份废止、1份失效;清理代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22份,其中17份继续有效、5份废止。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在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并完善委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查制度和一系列委内会议制度等。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2021年委机关召开党组会23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62项。

2.加强政策说明解读。召开2021年政策说明会,就《柳州市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实施方案》《柳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试行)》和《柳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向服务对象解读规范性文件起草背景、依据和内容,进一步加深群众对我市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政策的理解,规范行政机关政策执行行为,从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满意度。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委机关法律顾问,发挥法律“智囊团”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要文件和合同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对委内日常工作遇到的法律问题咨询进行解答。2021年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含二审、再审案)7件,为我委2件规范性文件、29份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参与处置委涉法涉诉案件3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合理统筹调配监管资源和力量。加大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稽查和指导,通过两级联合执法、技能大比武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能力,消除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年度行政处罚零案件现象。全年举办12期卫生监督执法专题培训班,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率达到100%。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委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并及时更新,提高执法透明度。2021年按要求公示在市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归集、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90条。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修订并印发《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制定《柳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列出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14项,指导机构及时整改纠正,打造包容审慎的卫生健康行业监管环境。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一是加大疫情防控期间专项执法力度。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累计出动5427人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6449家次,关停整顿医疗机构25家次,罚款113家次,处罚金额76万元。严守院感防控关,堵塞常态化疫情防控漏洞。二是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开展多部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肃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无证行医等行业乱象,开展“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年”专项活动,全力整顿医疗服务行业市场秩序,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数382起,罚没款总金额213.41万元。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启动分类分级监管模式。在全区率先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管试点工作,印发《柳州市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方案》,选取市本级、鹿寨县和柳东新区为此项工作试点区域,召开启动会和培训班,开发线上调查系统,目前对试点的355家企业完成分类定级管理。二是采用指导约谈监管方式。将约谈提醒前置于事后监管,组织召开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会议和医疗美容机构负责人集体约谈会,引导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和能力,规范医疗行业服务市场秩序。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开展线上知识问答和线下现场宣传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卫生健康法规政策、疫情资讯以及科普知识。连续六年开展柳州市机关公务员无偿献血活动,城市居民献血知晓率达到90.9%,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誉称号。二是培养系统法治思维理念。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培训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指导公立医院开展依法治院,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依法治院工作获自治区卫健委通报表扬。委法规科获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以疫情防控法治化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坚实屏障。

2.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一是加强监测预警。严格把握网报、检测和流调“三个时限”,畅通报送渠道,全面落实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强化应急演练。按照平展结合原则,常态化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圆满完成2021年粤桂卫生应急联合演练等各项演练任务,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三是完善信息机制。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及时回应市民群众关切,联动做好全市舆情处置工作,发布官方疫情防控信息1000余条,处理疫情防控舆情26条。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不断加强应诉工作合力,提高应诉工作效能,2021年我委办理行政诉讼案件7起。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的监督,配合做好调查、调解工作。2021年我委办理被复议案件1件,已按时作出复议答复。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1年我委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8件,落实专人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的督促、协调、衔接工作,确保承办职责到位。严格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程序,将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要求、办理标准、工作日程及职责分工。

2.畅通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2021年1-12月,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件66件(次),网络投诉件共1563件,主要涉及医患纠纷、疫苗接种、医疗技术服务、医疗收费、医务人员管理等医政管理,以及独生子女家庭退休待遇、退休医师待遇等问题,均能及时办理,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调解、鉴定及法律途径合理合法地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3.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时限通过委网站公布2381条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对涉及重大决策及民众切身利益的文件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草案意见,公开征集6条,相关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在委网站发布;今年我委收到 6件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时按要求回复办结。

4.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与发改、市场等部门互通涉企行政处罚信息40条,对失信单位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促进其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制度,年内对4家能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的企业予以信用修复。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的问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存在一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紧缺、老化严重,业务用房和标准化建设缓慢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法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参与度的问题。部分工作人员存在“重业务工作,轻法治学习”的旧思维,参与法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的积极性不高,普法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2年,我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依法治理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治理难题,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去谋划,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务与保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继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检查,强化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检查。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群众办事和医疗服务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宣传。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和“健康柳州”微信公众号平台,丰富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进一步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的能力,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五)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一纲要两规划”,按照法治柳州建设工作部署,落实“十四五”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强化公立医院依法治院、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引导、推动全市医院法治建设的整体协同发展。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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