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中央水污染防治督查奖励资金3000万元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2021-08-31 16:50   

近日,财政部下达广西2021年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5亿元,其中柳州市因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得相关督查激励,中央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300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柳州市因“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受到督查激励,成为广西首个在生态环境领域受到督查奖励的城市,全国仅5个地级城市上榜。

2020年,柳州市地表水水质在全国333个城市中排名第一,国家考核断面Ⅰ类水质比重从2019年的20%提高到2020年的41.6%,清澈的柳江河,早已成为柳州靓丽的生态“名片”。

随着生态环境部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柳州市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从3个增加到9个,水环境安全影响因素大幅增加,水污染防治任务更为艰巨。

今年7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1年1-6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通报,柳州水质再夺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