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来源: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4-08-08 11:00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印发<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落地,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

为在广西具备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生、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暂不包括港澳台同胞、侨胞)且一方为广西户籍、婚内生育1个月内的新生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的一次集成办理、多证联发。

三、重点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整合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居民医保登记等相关申请表为1张表,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二)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卫生健康、疾控、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业务协同,对围绕新生儿出生需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集成办理,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前置事项办理结果同步生成电子证照,作为下一事项办理的证明材料,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

(三)推进系统对接。按照自治区有关部门关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等平台在线办理工作流程要求,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线上办理。实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全面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

(二)细化工作分工。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将本部门业务系统与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支撑系统对接,及时归集相关信息。

(三)加强运营推广。加强宣传引导、服务推广,不断优化提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便捷性和体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