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市卫健委法规科  |   发布日期: 2024-01-22 11:40   

    2023年,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柳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柳州市卫生健康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干部集中培训等方式,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等重大论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柳州市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的“十一个坚持”作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党组会专题部署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柳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柳州市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印发《柳州市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柳州市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23年柳州市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要点》。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表(学法计划),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衔接和协调,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渗透融合,学深学透《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举办2023年度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院法治专题培训班、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想理论素养。

    2.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梳理委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个性清单落实情况。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分析会,分析案例根源,开展对照检查。落实市县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工作,针对点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委党组会组织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及时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点评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及“八小时外”管理,构建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工作闭环。强化廉政教育。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反腐败专题片;召开2023年度委管干部集体勤政廉政谈话会;向各单位推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整治医疗领域腐败问题文章,以案示警,防范类似问题发生。在各节庆假日发送勤政廉政提醒短信。开展节前“四风”问题暗访工作。部署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活动,委党组组织召开酒驾醉驾专项整治集体谈话,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突出问题纠治,部署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信访积案久拖不结、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暨医疗卫生系统高级人才集聚专题监督工作。全面深化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建设,对照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清廉建设任务要求和评价标准,制定我市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要点,以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建立“清廉专员”制度为深入推进清廉建设抓手,持续营造卫健系统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3.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一是全面落实《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院工作的通知》,开展柳州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依法治院现场核验工作。将依法治院、依法执业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院长绩效考核,作为衡量公立医院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内容。二是大力开展依法治院先进单位亮点展示,将各单位在依法治院工作方面的经验、成效进行多维度宣传。结合整治医疗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依法治院工作实地督导检查,由点及面促进医院法治建设整体提升。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含中医药局)权责清单调整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柳州市卫生健康(含中医药)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柳州市卫生健康委权责清单》。调整后,我委工作通用目录(2023年版)事项共108项,新增5项;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行政权力事项共79项,对应责任事项474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新增5项,责任事项增加43项。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提高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办理效能。配合做好“跨省通办”和“全链通办”事项,编制7项“全链通办”集成服务办理流程,编制政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及时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部门网站公布,提高群众办事效率。二是继续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调整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改革实效。全市共办理诊所备案883件、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56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418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123件、医师执业注册1757件、护士执业注册5612件。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公开力度。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双随机”柳州市任务为1664件,任务关闭264件,已完成1400件,任务完结率100%;行政处罚68起,罚款金额6.7万元,抽查结果全部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回应群众关注热点,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同期,全市共接收自治区随机监督抽查任务141件,涵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和设置人类精子库机构、尘毒危害企业等,已全部完成。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完善委机关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审查程序。进行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51件,组织开展委机关2021年至今印发的文件和政策措施自查清理工作,未发现有超出限制性规定或违反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情形。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精神,强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委机关内部的制发程序。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委印发的1件规范性文件:《柳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医疗专家评选实施细则》已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三是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在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并完善委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查制度和一系列委内会议制度等。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委机关召开党组会31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91项。

    2.加强政策说明解读。召开政策说明会,针对《柳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医疗专家评选实施细则》向服务对象解读规范性文件起草背景、依据和内容,进一步加深群众对我市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政策的理解,规范行政机关政策执行行为,从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满意度。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委机关法律顾问,发挥法律“智囊团”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要文件和合同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对委内日常工作遇到的法律问题咨询进行解答。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含二审案)3件,为我委1件规范性文件、25份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开展柳州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工作,推动综合监管制度落实,为建设健康柳州提供强有力保障。二是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合理统筹调配监管资源和力量。加大对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稽查和指导,举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集中隔离场所疫情防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等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班,共培训卫生监督员364人次,有效提高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一是加强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联合多部门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联合联动执法优势,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全市共查处58起无证行医案件,罚没金额达220.2万元,涉嫌构成犯罪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有效震慑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非法行医行为。二是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医医疗机构等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检查10次,相关宣传活动17次,检查美容机构300余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6份。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对全市范围内已取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的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实施“代孕”技术、擅自进行非医学需要性别选择等行为。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全年共监督检查中医医疗机构628户次,监督覆盖率83.1%,中医类别案件查处10起,拟处罚金额43.6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59万元。三是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民营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全市共检查民营医疗机构1174家,监督覆盖率81.5%,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传染病防治等方面问责追责情况72条,立案35起,罚款41.29万元。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委网站的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提高执法透明度。按要求在市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归集、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42条。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柔性执法,实施《柳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年内对9家被监管对象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其及时整改纠正,对机构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营造法理情理相融的执法氛围。“柳州市某某健身馆未按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且逾期不改案”入选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柳州市某某医疗美容诊所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等4个案卷被评为2023年柳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例”。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打造卫生监督非现场执法“柳州样板”,“智慧卫监”取得新进展。一方面在全区率先实施“医疗美容机构在线监控”项目,通过在手术室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实现执法人员远程在线监督,同时以人脸识别技术,识别手术医师并与后台数据库进行交叉比对检验,认证异常及时报警。系统运行5个月以来,通报风险预警信息745条,风险预警处置率100%,通过人脸识别信息与后台数据对比锁定证据立案1起,处罚金额4.8万元。该项目的运行不仅弥补传统监管模式不足,提升了我市卫生监督非现场执法水平和执法监管效率,还对医美机构产生一定警示震慑作用,涉及医疗美容机构投诉举报及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由去年13起下降至今年3起。另一方面认真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在线监测验收督查工作,督促指导县区加快推进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在线监测项目,截至目前,全市9个县区共328台在线监测设备已通过验收并接入自治区平台,进一步提升饮用水安全预警和处置能力。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强化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利用“世界献血者日”、“世界无烟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敬老月”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政策、疫情资讯以及科普知识。二是培养系统法治思维理念。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参与率达到99.9%,通过率达100%;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培训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三是加强以案释法。在委官网设置专栏,每季度定期编制公布释法案例,围绕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取得较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要求,修订《柳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柳州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以疫情防控法治化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坚实屏障。

    2.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全市平急一体化的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处置骨干工作队伍,完善医疗救治流程,确保常态化防控下特殊风险人员医疗救治。二是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卫生应急演练实战性。组织开展2023年柳州市大型活动暨全国学青会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演练。

三是健全卫生应急网络,提高群众卫生应急保障的可及性。新增3家急救网络医院,全市急救网络医院共53个,急救网络延伸至乡镇卫生院,应急救治能力有效提升。四是加大卫生应急各项基础设施投入。2023年采购AED23台,配置在全市各类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急救知识技能“五进”活动,目前全市公共场所共配置AED62台。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不断加强应诉工作合力,提高应诉工作效能,2023年我委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起。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的监督,配合做好调查、调解工作。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委共牵头主办有关卫生健康领域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4件,落实专人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的督促、协调、衔接工作,确保承办职责到位。严格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程序,将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要求、办理标准、工作日程及职责分工。

    2.畅通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件76件(次),政府热线、市长信箱、网络投诉件3329件,主要涉及医患纠纷、医疗技术服务、医疗资源分配、医疗收费、医务人员管理等医政管理,以及独生子女家庭退休待遇、退休医师待遇等问题,均能及时办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调解、鉴定及法律途径合理合法地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3.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时限通过委网站公布5053条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其中对涉及重大决策及民众切身利益的23件文件和相关政策解读材料在委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今年我委收到3件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时按要求回复办结。

    4.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一是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对30家违法违规医疗机构、19名医师实行不良执业记分并公示,将记分情况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医师定期考核挂钩,根据记分情况开展约谈教育;二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与发改、市场等部门互通涉企行政处罚信息41条,对失信单位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促进其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制度,对能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的企业予以信用修复。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法治素质有待提升。少数部门和干部对法治建设思想还不够重视,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推进不平衡不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执法队伍能力亟待提高。现阶段全行业综合监管的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随着执法领域的拓宽和工作量增加,基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存在执法人员紧缺、老化、流失以及执法装备不足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法治宣传工作首要政治任务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方面,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去谋划,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卫生健康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构建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强化事先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围绕中心、聚焦主责,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服务秩序监管工作定位,转变和优化监管方式,探索完善卫生监督工作新机制,展现卫生监督机构新形象,形成行业监管新格局。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当好有温度的执法者。积极适应构建以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中心的综合监管制度改革要求。

   (四)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聚焦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协调联动,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行业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五)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做好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宣贯。运用门户网站、“健康柳州”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以及重要宣传日等节点,丰富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拓宽普法受众面,进一步增强普法实效。

   (六)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继续开展全面依法治院工作,培育引领全市医院法治建设发展的标杆,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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