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 三次会议第152号提案的答复
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关于为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门诊免费服药治疗的建议》(第15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委每年将“柳州市市区重性精神疾病综合防治服务项目”作为年度预算报市财政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2022-2023年共投入210万元,用于对市区范围内在管患者中既往有危险行为或倾向的患者,免费提供药物进行居家维持治疗。同时2022-2023年自治区下达中央财政补助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经费257万元,用于社区、乡镇在精神科医生指导下为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定期随访服务。此外,精神障碍患者中属于民政救助对象及残疾人补贴范畴的,在现行政策内严格落实救助补助。但由于目前中央、自治区均未出台针对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治疗费用财政兜底政策,且当前市本级财政运行困难、资金统筹压力大、“三保”支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压力较大的问题,市财政局建议暂不出台柳州市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治疗费用财政兜底政策。
二、我委每年联合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指导各县区、新区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摸排工作,对在册患者中肇事类、肇祸类及其他高风险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彻底摸排,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行为异常人员,按照《严重精神障碍对口联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有关辖区精神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开展疑似患者诊断复核工作,将确诊患者纳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按要求随访干预。同时每年开展专业技能培训,规范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提高精神卫生工作防治能力。组织市精防专家上下半年分两次对各县区、各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有精神科/心理门诊的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开展精神卫生工作督查,通过督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推动精神卫生工作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