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 三次会议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完善柳州市0-3岁婴幼儿托育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议》(第16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法规层面的相关建议
(一)尽快制定与我市实际相适应的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
目前,柳州市已将托育服务纳入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公共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等,实施托育增量提质工程,明确“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总体思路,制定了2025年千人口托位数达4.5个的目标任务。2023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了《柳州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19700 个;每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4.5 个的工作目标”,完善规划、土地、财政等22项具体措施,分解下达各县区“十四五”托位数指标,谋划储备建设项目122个,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形成部门联动、统筹推进、齐抓共促“一盘棋”工作格局。此外,今年市人大将《关于加快和完善我市托育机构建设的议案》作为人大议案统筹推进全市托育服务工作,我委牵头编制了《关于加快和完善我市托育机构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近期将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明确坚持托育服务以“保”为中心的公共性质及“以保为中心,融合托儿与教育”服务理念
《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已明确托育机构保育应遵循“尊重儿童、安全健康、积极回应、科学规范”的基本原则,通过创设适宜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和活动,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体和心理的全面发展。 2023年4月,我委抽调柳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及我市托育机构相关专家组成6个检查组,分片区对全市123家托育机构进行全覆盖摸底检查暨质量评估,检查内容包含机构资质、机构设置、卫生保健、保育照护、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共七大项内容,检查组专家依照婴幼儿发展规律和《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要求,指导托育机构树立正确科学的育儿观念,并对各托育机构一日生活安排提出了改进意见,确保托育服务安全有保障。
(三)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可执行、可操作的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准入标准、运营规范、监管执法机制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了托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及准入标准,举办托育机构的,应当按照《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规定办理登记和备案。2023年,我委拟研究出台《柳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地方性质量规范》、《柳州市普惠托育机构等级评定标准》、《柳州市保育人员星级评定标准》等,进一步规范机构管理及运营,目前上述文件正由柳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编制中。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目前柳州市已成立市县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卫生健康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21个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构建了上下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关于服务供给层面的相关建议
(一)扩大托育供给,丰富服务类型
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2020-2023年全市共有14个项目被纳入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支持,获项目资金1335万元,新增普惠托位1335个。健全用地用房保障,托育服务纳入了《柳州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儿童友好社区示范创建工作等,通过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统筹推进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市住建部门印发了《柳州市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需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置和权属安排要求》,明确托育服务用房建筑面积按每100户住户不少于20m²配建,2021-2022年全市共审批通过了21处配建托育服务规划用地。
(二)深化医育结合,提高服务质量
我委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托育服务相结合,助推托育服务水平提质增效。一是打造特色服务模式。采取医企合作、自建自营、委托运营等多层次打造“龙城医育”办园模式,依托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建设4家“社区照护+医疗保健+教育促进”的一体化托育机构。出台《柳州市推进医疗卫生与托育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建立“医育结合”签约服务机制,由儿童保健医生定期为在托婴幼儿开展儿童保健、膳食营养等个性化照护指导。二是搭建服务指导平台。统筹建设1个市级7个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组建广西妇幼保健协会婴幼儿养育照护专业委员会、全市托育机构指导专家库,规范开展婴幼儿养育照护门诊、亲子课堂、育儿指导等服务,累计为近2万个家庭提供照护指导服务。三是完善相关标准文件。2023年,我委拟研究出台《柳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地方性质量规范》、《柳州市普惠托育机构等级评定标准》、《柳州市保育人员星级评定标准》等,进一步规范机构管理及运营,指导托育机构树立正确科学育儿观,目前上述文件正由柳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编制中。
(三)持续开展试点,探索多元建设模式
经拓宽渠道,积极探索,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了“七类特色”的托育发展模式。一是独立实体式。积极挖掘社会力量和资源开办托育机构。二是托幼一体式。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幼儿园向前延伸开展托育服务。三是医育结合式。将优质医疗资源与托育服务有效融合,依托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医、教、育”三位一体的托育机构,全市已有4家医疗机构开办托育机构,其中市潭医・金润托育园“医育结合”优秀经验做法获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多家国家级媒体推广。四是公建民营式。政府机关主导,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打造低收费、高质量、可持续的普惠型公办托育机构。如柳南区、鱼峰区卫生健康局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建设托育机构,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柳州中院爱心托管中心。五是校企合作式。充分挖掘高等院校资源对接托育服务行业需求,共建产教研融合的托育实习实训基地。如柳州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与托育企业联合打造托育服务校企合作园区。六是企业办园式。发挥柳州“桂中商埠”优势,调动本土企业积极开展托育服务,如柳钢集团依托国企64年之久的学前教育经验开办柳钢优贝亲子园,柳州东城集团打造建设4所“东城希萌树”托育品牌园所。七是“1+N”式。重点培育、积极扶持,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托育行业“生力军”。如以柳州市哈贝托育中心为先导,辐射带动数十家加盟或课程合作机构,形成了柳州市社会力量探索高质量托育服务的“1+N”新模式。
三、关于监督管理的相关建议
(一)运用信息技术,构建综合监管
目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会同教育、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通过日常巡查、机构主动申报、相关部门反馈等途径加强托育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在全区率先出台《柳州市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实施方案》,建立托育机构自查和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定期抽查制度,加强重点治理及整改。印发《关于明确各卫生健康单位0-3岁托育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统一检查标准。截至目前已持续开展托育机构安全生产检查、摸底核查、质量评估等系列工作,规范机构管理及运营,机构备案数从2022年初的10家增加至66家,备案数排名全区第二。
关于建立托育服务综合监管平台的建议,由于尚未有相关建设经费,故目前尚未能实现监管平台的信息化综合监管。
(三)引导行业自律,强化社会监督
目前,柳州市托育服务协会已正在筹备成立,柳州市托育服务协会由柳州东城希萌托育服务有限公司牵头,联合柳州市康复幼儿园、广西新华幼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柳州市城中区阳光壹佰托育园分公司、柳州市哈贝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柳城县爱尔托育有限公司、广西柳州萌萌托育有限公司、柳钢优贝亲子园等单位共同发起成立,将联合政府职能部门,采取有力举措,汇聚行业内外资源,将行业自律落到实处,推动行业抱团发展。
四、关于运营保障的相关建议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截至目前,2022年,柳州市通过政协提案专项办理资金,在全区率先开展托育机构运营补贴试点工作,2022年共补贴机构28家,补助资金60万元。2个托育建设项目纳入“大健康专项建设”民生工程项目统筹推进,并配套市县级资金237万元。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市总工会累计投入资金53万元支持市中级人民法院、潭中人民医院及柳钢集团开展托育工作。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2020-2023年全市共有14个项目被纳入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支持,获项目资金1335万元,新增普惠托位1335个。
2023年,我委积极联系财政部门,拟于今年出台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拟定初稿,正在进行资金测算。
(二)加强专业培训
一是加快人才教育培养。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开展人才培养,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所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5所中职院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2022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达3500人,每年毕业学生约1100人。柳州城市职业学院牵头组建“广西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职业教育集团”,联合全区各级院校、托育机构及早教机构,构建职前教育与在职教育相衔接的从业人员培训体系,截至目前已开展托育人才职前职后培训300人次以上。市妇幼保健院与柳州城职业学院签订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通过指派儿童保健专家到院校授课,在校学生定期到指导中心和托育园观摩实践等方式,深化医教结合;与广西科技大学卫生学校积极探索打造符合柳州托育服务行业需求的婴幼儿托育护理专业教育蓝本。二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市人社局将保育员、育婴师纳入就业技能培训C类工种,并提高参加项目制标准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初级1800元/人、中级2500元/人、高级4000元/人给予培训补贴。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编制托育服务实训手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大纲、技能实训音像制品及各类政策资料汇编,举办了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班2期、托育机构负责人暨普法宣传培训班2期、保育人员实训班2期,定期召开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7期、婴幼儿养护知识研讨会1期,共计培训从业人员和全区各级托育机构管理人员近万人次。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与本土托育企业合作,不断完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及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0-3岁婴幼儿照护技能训练》《婴幼儿语言发展与指导》课程数字资源,编写《0—3岁婴幼儿托幼保育工作指导书》并投入柳钢幼教集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