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背景】柳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 (2021年-2025年)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建立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卫生健康服务综合能力和整体效率,增强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根据《广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和《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
全市已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20年,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503个,其中医院7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3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90个,其他机构4所。全市实有床位27888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71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02名,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4.07名;卫生人员数4.5万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7万名,全市(含县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为2322.1万人次,住院人数为96.5万人次。
(二)面临形势
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将维护人民健康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卫生健康在奋进新的百年征程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日益凸显。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共卫生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迫在眉睫。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等新技术快速发展为优化卫生健康服务与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柳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新机遇。
面临挑战。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较高流行水平,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能力亟待提升。“大卫生、大健康”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健康柳州建设步伐仍需加快。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整合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多元化资源供给程度不高,健康产业和健康事业发展融合度有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全面推进健康广西建设为引领,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为目标,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更加注重统筹安全和发展,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医防融合,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更加注重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凝心聚力推进健康柳州建设。
(二)基本原则
整体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坚持中西医并重,整体规划。结合人口分布、地理条件、疾病谱等因素,分类制订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需求导向,平急结合。以问题为导向,扩大资源供给,提高质量水平,优化结构布局,提升配置效率,既立足平时需求,也充分考虑重大疫情防控需要,完善设施设备标准,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
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强化预防为主,加大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和投入力度,建立医防协同机制,把重大疾病防控在早期阶段。以基层为重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密切上下联动,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提质扩能,优质均衡。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大对特殊类型地区、重点人群保障力度,缩小城乡、区域、人群之间资源配置、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健康公平。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主导地位,强化监督管理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建设力度,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卫生健康需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满足公共卫生安全形势需要、有力支撑健康柳州建设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分工明确、密切协作、运行高效、整体智治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把柳州市建设成桂中地区区域医疗中心。
到2035年,全面建成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和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保持全区先进水平,中医药壮瑶医药实现振兴发展,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专栏 1 柳州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 ||||
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5年 目标 | 指标 性质 |
疾病预防 控制体系 | 1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万人) | 0.55 | 指导性 |
2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100 | 指导性 | |
应急医疗 救治体系 | 3 | 每万常住人口急救车数量(辆) | ≥0.77 | 指导性 |
4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比例(%) | 100 | 指导性 | |
5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发热门诊(诊室或哨点)比例(%) | 100 | 指导性 | |
6 | 每千常住人口重症床位数(张) | 0.45 | 指导性 | |
公立医疗 机构高质量发展 | 7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7.9 | 指导性 |
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床位数(张) | 3.67 | 指导性 | ||
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2.91 | 指导性 | ||
8 | 每千常住人口康复床位数(张) | 0.42 | 指导性 | |
9 | 每千常住人口精神科床位数(张) | 0.78 | 指导性 | |
10 |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 1.18 | 指导性 | |
11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46 | 指导性 | |
12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4.61 | 指导性 | |
13 |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人) | 0.54 | 预期性 | |
14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4 | 约束性 | |
15 | 医护比 | 1:1.33 | 指导性 | |
16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1:1.6 | 指导性 | |
中医药 传承创新 | 17 |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62 | 指导性 |
18 | 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覆盖率(%) | 100 | 预期性 | |
19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 100 | 预期性 | |
重点人群 健康服务 补短板 | 20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4.5左右 | 指导性 |
21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60 | 指导性 | |
22 | 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占比(%) | ≥85 | 约束性 | |
23 |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 | ≥100 | 约束性 | |
健康水平 | 24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9左右 | 指导性 |
25 | 健康预期寿命(岁) | 同比 提高 | 指导性 |
三、机构设置与功能定位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构成,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以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等全生命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
(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按照上级要求,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开展区域业务规划、科研培训、信息管理、技术支撑及对下级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监督考核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院前医疗急救、采供血、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机构。
1.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机构设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行政区划实行分级设置,市、县(区)各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功能定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本职责为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传染病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其中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是核心职责。
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日常防控、健康管理与健康教育组织实施等。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强化业务指导和工作协同,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2. 妇幼保健体系
机构设置:市、县及柳江区各设置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其他城区(新区)妇幼保健机构职能由市妇幼保健院承担,可不再单独设立。
功能定位: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以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生殖保健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加强保健与临床融合,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并负责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承担市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婴幼儿照护指导工作。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区域内妇幼健康业务管理、人群服务和基层指导任务,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
3. 院前医疗急救体系
机构设置:市级设置1个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五县及柳江区各设置1个医疗急救指挥分中心。
依托区域内综合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急救站(点)。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主城区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15分钟;乡镇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约10-20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少于30分钟。
功能定位:市、县两级急救中心和分中心承担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救治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急救站点及人员考核工作,开展急救技能普及宣传、培训和科研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的院前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和重大社会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4. 采供血体系
机构设置:规划建设柳州中心血站,完善血站服务体系,提高血液供应能力,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建成前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履行柳州市中心血站职责。根据实际需要,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中心血站可设置分支机构或储血点。各县(区)至少设置1个固定采血点,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对流动采血车停放提供支持。
功能定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柳州中心血站负责柳州辖区内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辖区内采供血分支机构的业务管理和质量控制,以及供血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在献血量和用血量较大的县设置分站。分站的采供血业务和血液质量的管理由广西血液中心/柳州中心血站负责。年临床用血量小于1.5吨的县原则上不设置分站。 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在没有设立分站的县设置固定(流动)采血点,采血点的人员及业务由广西血液中心/柳州中心血站统一管理。固定采血点可设置在县人民医院,所需场地和业务用房由县人民医院提供。
5. 职业病防治体系
机构设置:职业病防治体系由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救治等四类技术支撑机构及相关专业机构组成,主要依托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医院和第三方机构,建立职业病防治支撑网络,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工作、职业病诊断工作、职业病患者的救治与康复治疗等工作。柳州市至少有1家具有资质的公立机构承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估工作,有1家医疗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及职业病患者的救治与康复治疗工作;各县(区)至少有1个医疗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功能定位:职业病监测评估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任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主要承担对辖区劳动者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患者筛查等任务;职业病诊断机构主要承担本地区职业病诊断工作;职业病救治机构主要承担辖区职业病患者的临床治疗与日常康复治疗,强化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及多学科联动,研究职业病救治技术等任务。
6. 精神卫生体系
机构设置:支持广西脑科医院发展,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支持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建设区域性有影响力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鼓励市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专科和病房。柳州市各县及柳江区原则上设置1所精神专科医院;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
功能定位:精神专科医院和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承担精神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心理健康促进等任务。各级精神卫生机构承担区域内各类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工作。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主要承担常见精神疾病诊疗、康复、健康教育、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等任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基层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复指导、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
7. 卫生监督体系
机构设置:贯彻中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的总体方案,强化卫生监督机构设置,负责各级卫生健康执法工作,加强机构人员配置和装备配备。
功能定位: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法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和中医药服务等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8. 健康教育体系
机构设置:健康教育体系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科普教育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部门等组成。市、县(区)要设置有健康教育专业机构。
功能定位: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是健康教育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承担健康促进与教育的理论、方法与政策研究,以及健康科普和健康传播规范、标准和技术指南制定,开展健康传播、健康科普、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管理与发布,提供健康素养监测与评估、各类健康促进场所建设等技术支持,负责健康教育业务指导和专业人员培训、适宜技术推广等。
(二)医院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包括自治区办医院、市办医院、县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民营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
1. 自治区办医院
机构设置:在合理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支持自治区办在柳公立医院与地方合作共建。机构设置按照自治区规划实施。
功能定位:自治区办在柳公立医院主要是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是我市城市卫生资源的补充组成部分。
2. 市办医院
机构设置:在合理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支持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适度发展分院区,探索开展城市医疗集团改革试点。除在建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设置独立的市办公立医院。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肿瘤、传染病、康复等专科医院。
功能定位:市办医院主要向全市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承担市域内危重症和疑难病临床诊治、医学教学及科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应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重点提升肿瘤、心脑血管、创伤、精神、妇产、儿童、老年等专科服务能力。
3. 县办医院
机构设置:各县及柳江区各设置1家县办综合医院、1家县办中医医院、1家妇幼保健院。县办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功能定位:县办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急诊急救和危重症转诊任务,负责基层卫生人才培养、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相应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4. 其他公立医院
支持民政、退役军人、残联、公安等单位举办以为特定人群服务为主的医院,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支持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其他公立医院的资源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筹管理。
5. 民营医院
机构设置:由投资主体自行选择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院。
功能定位:民营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或儿科、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医疗卫生机构。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发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作用。
机构设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或服务人口标准进行设置。原则上每个乡镇规划设置1所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通过县乡一体化管理方式,可以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服务人口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虑医养结合、婴幼儿照护和服务半径等实际需求,部分城市街道办事处可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市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以根据需要,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社区医院。各地应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范围和服务人口合理设置医务室、门诊部等。
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等任务,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社区医院应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城市其他医疗机构互补协同发展。发挥社区医院贴近群众优势,积极开展签约服务、家庭病床服务、上门服务、社区护理、安宁疗护、随访管理服务等,落实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要求,调整和适当延长社区医院门诊服务时间,提高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
(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1. 康复医疗机构
机构设置:柳州市辖区设置二级及以上康复医院2个,各县及柳江区至少1个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在尘肺病患者集中的乡镇设置尘肺病康复站(点)。支持广西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升三级康复医院。
功能定位:三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和康复医院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承担辖区内康复医疗学科建设、人才培训、技术支持、研究成果推广等任务。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二级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接受综合医院转诊的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应具备为妇女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
2. 其他医疗机构
合理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诊断、血液透析、医疗消毒供应、健康体检等机构,与各级各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区域资源共享。
四、卫生资源配置
(一)医疗服务人口预测
全市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等因素,在不同的属性层级实行资源梯度合理配置。依据《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以及广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对我市人口预测和“柳州、来宾、河池”3市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趋势测算,预期到2025年,常住人口约442万人。
(二)床位资源
1. 合理增加床位规模。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在7.9张左右,其中公立医院6.09张左右。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在资源相对薄弱区域设置分院区。县办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2.91张左右。各地结合基层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全市预留480张医院编制床位指标,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各县区及医院发展实际需求进行统筹安排。
2. 优化床位资源配置结构。适度控制急性治疗性床位增长,增量床位向传染、重症、肿瘤、精神、康复、护理等领域倾斜。
3. 提升床位综合服务能力。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标准,合理提高床均面积,全面提升床位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品质。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比例,到2025年,床护比、床医比分别达到1:0.6和1:0.4,床人(卫生人员)比达到1:1.6。
4. 提高床位使用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全院床位和护士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推动三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类手术比例。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预约转诊比例和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
5. 加强床位资源配置管理。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质量、结构、使用率的综合评价,引导推动床位资源优化配置。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医比、床护比、床人(卫生人员)比等指标,合理确定医疗卫生床位总量。原则上,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不再增加床位。
专栏 2 柳州市“十四五”床位数总体配置规划(单位:张) | ||
机构设置 | 床位数配置标准 (每千人口配置数) | 床位数配置规划(张) |
每千医疗服务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 7.9 | 34918 |
医院 | 6.65 | 29393 |
公立医院 | 6.09 | 26900 |
其中:自治区办医院 | 1 | 4410 |
市办医院 | 2.67 | 11800 |
县办医院 | 1.66 | 7330 |
其他公立医院 | 0.61 | 2680 |
预留指标 | 0.15 | 680 |
民营医院 | 0.56 | 249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25 | 5525 |
专栏 3 自治区办医院床位配置规划(单位:张) | ||||
医院名称 | 目前编制床位 | 实际开放 床位 | “十四五”建设项目及增加床位 | 2025年规划 编制床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 胸科医院 | 800 | 850 | 医疗区整体搬迁,搬迁后总床位数1200张。 | 12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 脑科医院 | 900 | 990 | 在建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大楼,拟建特殊精神病住院楼建成后增加床位350张。 | 1250 |
广西科技大学 第一附属医院 | 1000 | 633 | 医院内部相关设施原址重建,不增加床位。 | 1000 |
广西科技大学 第二附属医院 | 960 | 699 | 病房改扩建,不增加床位。 | 960 |
专栏 4 市办医院床位配置规划(单位:张) | ||||
机构名称 | 2020年编制床位数 | 2020年实有床位数 | 2025年规划编制床位数 | 编制床位增加数 |
柳州市人民医院(含柳州市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和危重症救治中心) | 1640 | 2302 | 3000 | 1360 |
柳州市工人医院(含骨科医院) | 2006 | 3056 | 3200 | 1194 |
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 | 1000 | 1059 | 1000 | 0 |
柳州市中医医院(柳州市壮医医院) | 1250 | 1561 | 1500 | 250 |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柳州市儿童医院) | 1070 | 984 | 1300 | 230 |
柳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250 | 148 | 600 | 350 |
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柳州市眼科医院) | 135 | 170 | 600 | 465 |
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 | 499 | 503 | 600 | 101 |
合计 | 7850 | 9783 | 11800 | 3950 |
专栏 5 县办医院床位配置规划(单位:张) | |||||
辖县 | 机构名称 | 2020年编制床位数 | 2020年实有床位数 | 2025年规划编制床位数 | 编制床位 增加数 |
柳江区 | 人民医院 | 499 | 626 | 650 | 151 |
中医医院 | 200 | 280 | 500 | 300 | |
妇幼保健院 | 113 | 113 | 250 | 137 | |
合计 | 812 | 1019 | 1400 | 588 | |
柳城县 | 人民医院 | 380 | 440 | 500 | 120 |
中医医院 | 225 | 225 | 500 | 275 | |
妇幼保健院 | 160 | 160 | 200 | 40 | |
合计 | 765 | 825 | 1200 | 435 | |
鹿寨县 | 人民医院 | 425 | 425 | 500 | 75 |
中医医院 | 299 | 450 | 500 | 201 | |
妇幼保健院 | 193 | 140 | 220 | 27 | |
合计 | 917 | 1015 | 1220 | 303 | |
融安县 | 人民医院 | 400 | 490 | 500 | 100 |
中医医院 | 200 | 265 | 500 | 300 | |
妇幼保健院 | 109 | 109 | 180 | 71 | |
合计 | 709 | 864 | 1180 | 471 | |
融水县 | 人民医院 | 308 | 466 | 500 | 192 |
中医医院 | 336 | 411 | 500 | 164 | |
妇幼保健院 | 100 | 100 | 180 | 80 | |
合计 | 744 | 977 | 1180 | 436 | |
三江县 | 人民医院 | 420 | 420 | 500 | 80 |
中医医院 | 300 | 272 | 500 | 200 | |
妇幼保健院 | 66 | 75 | 150 | 84 | |
合计 | 786 | 767 | 1150 | 364 | |
总计 | 4733 | 5467 | 7330 | 2597 |
专栏 6 其他公立医院床位配置规划(单位:张) | ||||
机构名称 | 2020年编制床位数 | 2020年实有床位数 | 2025年规划编制床位数 | 编制床位 增加数 |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医院 | 600 | 800 | 800 | 200 |
柳州市精神病医院(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 | 200 | 388 | 300 | 1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荣誉军人康复医院 | 150 | 150 | 350 | 200 |
广西地质职工医院 | 100 | 100 | 300 | 2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渡监狱医院 | 100 | 105 | 100 | 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监狱医院 | 80 | 60 | 80 | 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监狱医院 | 60 | 100 | 100 | 4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监狱医院 | 60 | 60 | 60 | 0 |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州监狱医院 | 40 | 50 | 50 | 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 | 20 | 20 | 20 | 0 |
柳州市燎原医院(公安监管医院) | - | - | 600 | 600 |
柳州市康复医院(白云颐养中心) | 100 | 0 | 100 | 0 |
柳州市按摩医院 | 0 | 0 | 20 | 20 |
合计 | 1510 | 1833 | 2880 | 1370 |
(三)人力资源
1. 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总量原则上按每万常住人口1.75的比例配备。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则上按辖区每万常住人口0.40的比例配备;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则上按辖区每万常住人口1.2的比例配备。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一般按每万常住人口1名的比例配备,按照设立床位数1:1.7的比例确定临床人员。急救中心、采供血机构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市级和县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分别按照5人/100万人口、1.75人/10万人口的比例配备,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
2. 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承担规范化培训、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或乡村执业(助理)医师。
3. 增加短缺人才供给。加强精神和心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4名,每10万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名,全市心理治疗师和精神卫生社会工作者数量达到自治区规划要求。强化药师队伍建设,加强药师配备使用,每千人口药师(士)数达到0.54名。增加全科、重症、感染、急救、儿科、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麻醉、护理、康复、按摩、药学、采供血、职业健康、食品安全与营养、出生缺陷防治、托育、信息化等专业人员。
(四)设备资源
1. 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以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为前提,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控制医疗成本为重点,统筹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和布局。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认共享。
2. 更新升级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设备配置和生命支持、急救、转运等类别设备配置,强化检验检测仪器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加强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设备配置,按照每万人口不少于0.77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偏远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配置数量。
(五)技术资源
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主体责任。以满足重大疾病防控和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市办医院重点专科(学科)建设,聚焦放射与治疗、艾滋病防治、地中海贫血防治等方向开展研究,建成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特色优势专科(学科),发挥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
(六)信息资源
完善柳州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强化数据智能化治理应用,强化行业内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集团、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将信息化作为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依托柳州市政务云,支撑卫生健康业务领域各类应用。加快建立健康医疗数据开放共享和安全管控等基础服务和标准规范,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系统建设,提升卫生健康系统网络信息安全水平。
五、重点任务
(一)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重大传染病救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等为重点,全面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或哨点)的比例全部达到100%。
1. 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服务能力。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升级疾病防控和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统筹建设涵盖疾病、精神卫生、健康因素等应用系统的综合监测平台,实现医疗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巩固和提升现有生物安全实验室检测能力,市、县及柳江区至少有1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规划建设柳州市P3实验室。按要求配备移动检测车,提升检测能力的机动性。
2. 健全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柳州市公共卫生应急和危重症救治中心,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医疗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推进市办公立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市儿童医院建设独立的儿童传染病区。市辖区至少配置500张传染病救治床位,各县及柳江区设置不低于50张传染病救治床位。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公共卫生科、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和急诊、重症、呼吸、检验等专科能力建设,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依托县域综合实力强的医院,布局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楼或感染病区。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哨点)建设。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设1个市级集中隔离场所。充分利用现有酒店、宾馆、新建成公租房等资源,按每万人口不少于40间的规模储备足够数量的集中隔离点。依托现有会展中心、体育场馆等大型封闭式单体建筑,做好1-2家市级方舱医院的建设准备工作,总床位不低于2000张。
3. 加强急救体系建设。加强市、县两级医疗急救(指挥)体系建设,布局推进县域乡镇卫生院急救示范试点建设。加强广西危化品事故紧急医学救援队、柳州市紧急医学救援队、柳州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三支自治区、市级卫生应急队伍的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完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基础条件。完善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加强卫生应急与医疗信息化协同。按照“分区规划、合理布局、分级建设”原则,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2025年,建成政府主导、覆盖市、县、乡三级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县级以上“120”急救电话开通率、智能调度系统配置率达到100%。
专栏7 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工程 |
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市、县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补齐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设备配置缺口。 |
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提升:建设柳州市公共卫生应急和危重症救治中心,完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哨点)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广西地质职工医院新冠轻型病例集中隔离点项目和“三非”人员隔离场所项目建设。做好方舱医院的建设准备工作,依托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C场馆建设3000张床位的自治区级方舱医院;依托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B场馆建设不低于2000张床位的市级方舱医院。 |
(二)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推进城市医疗集团改革,深化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改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和均衡布局,形成大病重病在市级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区级解决、小病在基层解决的就医格局。
1. 持续推动市级医院发展。支持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合作推进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市办二级医院向三级综合(专科)医院发展,推动柳州市工人医院鱼峰山院区建设成为三级肿瘤专科医院。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稳步扩容,加快推进市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和危重症救治中心、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红十字会医院、市工人医院总院二、三期工程、市工人医院鱼峰山院区功能完善提升工程等一批市办医院的新改扩建工程建设。
2. 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实施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合理超前规划建设,提升设施设备水平。推动市级优质医疗资源支持县级医院发展,加强专科建设,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诊疗环境,有效承担县域内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疑难病转诊等任务。支持鼓励部分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创建三级医院。
3. 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础。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急救、全科、儿科、康复、护理、中医药和公共服务能力,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求。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不断优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加强住院病房、信息化等提档升级,重点健全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推动一批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社区医院建设,提升基层门急诊服务量占比。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地制宜设置养老床位。
4. 推动社会办医协调发展。社会办医院设置实行指导性规划。鼓励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等紧缺服务,规范和引导其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在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以及眼科、口腔、精神、骨科、中医、儿科、医疗美容等专科,打造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推动独立设置高水平、连锁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机构。诊所设置试行备案制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诊所。
专栏8 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
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升工程:推进柳州市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和危重症救治中心、红会医院迁建、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柳州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一批县级医院基础设施达到三级医院标准。 |
基层医疗卫生筑网底工程: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重点支持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有条件、有基础的乡镇卫生院升级为二级医院;实施城乡社区慢性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 |
(三)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
1.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中医医疗机构为龙头、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为网底,社会办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完善中医医疗资源布局,加强以县、乡、村为重点的中医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大力推进非中医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加强中医药参与艾滋病、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治诊疗工作,扩大中医药治疗覆盖面。鼓励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提供医疗按摩服务。发展中医远程医疗服务,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以中医药为主的在线诊疗、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
2. 提升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市中医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鼓励县级中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实施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柳州市中医医院柳侯院区提升改造项目、柳江区中医医院整体迁建等项目。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或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优化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到2025年,100%的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有中医馆或中医综合服务区。完善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推进中医健康管理体系建设,探索科学的中医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充实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涵,将“治未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推动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
专栏9 特色鲜明的中医药壮瑶医药体系建设工程 |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依托市中医医院传承创新工程项目,支持争创1-3个自治区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及研究中心。 中医医院扩容提升工程:推进柳州市中医医院柳侯院区提升改造项目、柳江区中医医院整体迁建等项目;实施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基层中医服务建设工程: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或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2025年,全部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馆或中医综合服务区。 |
(四)优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强化防治结合、医防融合,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强化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加快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
1. 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市、县(区)至少建成1所公办综合性托育中心(园),推动村(社区)建成一批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和单位工作场所的托育点。依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照护指导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儿童福利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鼓励国有企业等参与各级人民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左右,0.5万-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60%以上。
2. 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产儿科建设。依托产科、儿科实力和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建设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出生缺陷防控服务水平。提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到2025年,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国家标准。优化市级儿童医疗服务机构布局,提升县级儿科服务能力。加强儿童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利用,构建市、县两级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实现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和床位数分别达到0.87名、2.5张,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全科医生提供规范化的基本儿童医疗服务。
3. 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深化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加快发展医养结合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开展老年护理服务,新建、改建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居家和社区为重点、机构为补充,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社区养老”一体化老年健康养老服务模式。探索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建立“互联网+家庭医生团队+居家养老”老年健康养老服务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监测和咨询服务。
4. 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按照“市诊断、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构建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完善职业病监测评估网络支撑体系,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加强县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现有的市级职业病诊断机构作用,依托市办综合医院、柳钢医院构建覆盖全市的职业病救治技术支撑网络。
5. 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加强健康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2025年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各级各类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或指定责任科(室)。
6. 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各级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推动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开设精神心理科。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精神(心理)门诊,每个街道、乡镇配备至少1名精神康复服务专干。鼓励社会力量开设精神心理门诊。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制。县级以上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平台。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市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和精神科注册护士数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7. 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支持广西血液中心业务发展,优化完善中心血库、储血点、采血点布局。加强血液应急保障指挥调度,精准开展血液供应保障和应急调配。
专栏10 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
妇幼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展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推进市儿童医院三期工程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女保健、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推进县级医疗机构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 |
托育增量提质工程:推进市、县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支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等部门建设具有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的普惠托育园(中心),到2025年,市级建成l个示范性、综合性普惠托育园(中心),50%的县 、区建成综合性普惠托育园(中心)。 老龄健康服务提升工程:推进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护理院新建和扩建;安宁疗护病区和病床建设。推进医养结合,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等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各级各类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建设。 血站建设:规划建设市级中心血站;规划设置采血点、储血点;积极配合全国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 |
(五)加强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推动卫生健康数字化,提高监督执法水平,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质量。
1. 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医教协同,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建立医学人才招生、培养、就业、使用等环节的协同联动机制,优化医学专业结构,分类培养研究型、应用型、基础型、复合型医疗卫生人才。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增加临床、实验室检测、健康管理教育等专业技术人才有效供给。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生培训培养基地和标准化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建设。持续加大高层次医学人才的培育和培养。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推进“互联网+”远程教育。探索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的有效路径。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的保障体制、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才留才的吸引力,拓宽基层人才引进渠道,进一步夯实基层人才队伍基础。持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多措并举充实基层人才力量。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50%。
2. 强化健康科技创新及应用。按照“协同开发、示范应用、成熟推广”的步骤,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搭建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医疗健康智能设备的移动医疗示范应用平台,实现对个人健康的实时监测评估、健康教育、及时预警和主动干预。加强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的前瞻性、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探索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合作,构建“医研企”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模式。
3. 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以电子健康卡为索引,实现医疗全流程服务信息化。保障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人群就医需求,逐步消除“数字鸿沟”。实现检查检验信息的结果互认,加快建立健康医疗数据开放共享和安全管控等基础服务和标准规范。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至城市医疗集团、医联体和医共体,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积极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新技术,完善公共卫生数字化应用,构建公共卫生闭环管理执行链。推动互联网医疗平台健康发展。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控能力建设,加强重要领域数据资源、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提升网络安全威胁发现、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和攻击溯源等能力。
4. 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专业化、规范化和职业化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按常住人口数量合理配备卫生监督人员。完善基层卫生健康网格化监督体系,加强农村地区卫生监督协管力量的配备。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机构,有关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加强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装备、执法取证工具等配备。建设市、县两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标准化实训基地。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市级承担监督执法的机构运用移动终端开展现场执法工作,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乡(镇)安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
5.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激励配套政策,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对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探索进一步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有效方式。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按要求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专栏11 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农村订单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 |
卫生健康监督能力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车辆以及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和防护设备、执法取证工具、移动执法终端配备。 |
六、资源整合与协作
围绕平急转换、防治结合、上下联动、专科协同、医养结合、多元发展,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协作机制。
(一)强化平急转换
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呼吸、创伤、感染、急诊、重症、检验、麻醉等专科建设,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和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平急转换能力。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建立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征用机制,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机制,建立健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腾空机制和流程。建立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残疾人、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加强防治结合
继续统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巩固扩大基本公共卫生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继续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建立完善县域双向转诊标准,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员。实施国家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家庭医生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试点项目,提升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互联网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鼓励妇幼保健机构以孕产妇、儿童、妇女健康需求为中心,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打造防治结合的示范机构。
(三)密切上下联动
推动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为基层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建立以医联体为平台、以全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进以电子健康卡、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信息服务。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加强优质专科资源向基层倾斜,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工作机制和转诊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对基层转诊患者优先接诊,及时共享诊疗信息,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四)促进专科协同
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定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鼓励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综合学科发展模式,促进专科协同发展,提升疾病综合诊治水平。继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和儿童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新型服务模式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疾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
(五)深化医养结合
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接续性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鼓励农村地区通过毗邻建设、签约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医养资源共享。推进中医药与体育、养老融合发展,将中医治未病、养生保健、康复理疗、科学健身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开展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鼓励多元发展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支持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按照平等自愿原则互相组建、加入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和专科联盟,支持社会办医院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向基层延伸分支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院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作用,依法统筹纳入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体系。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结合社会办医院特点,积极开发多样化健康保险产品。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落实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编制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本规划制定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负责辖区内县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
(二)明确部门职责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动规划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要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要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划分原则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合理安排用地;医保部门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规划实施
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应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