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柳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2-11-26 18:00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

区)社会事务局,市妇保院:

为进一步强化柳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对我市托育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促进全市托育服务行业良性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柳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试行)》,并经2021年第十七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柳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柳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对我市托育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促进全市托育服务行业良性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柳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工作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人的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儿童监护抚养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主体责任。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2.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3.安全健康,科学规范。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4.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从实际出发,

综合考虑城乡、区域发展特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全市托育机构的监督指导,全市托育服务标准化发展,托育机构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家庭照护能力不断增强,全市托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2025年,建立自治区、柳州市示范性托育机构,树立行业标杆,促进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四、工作职责

柳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在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并积极联系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一)照护服务

依据照护的“照护与发展”属性,开展育儿评估、照护指导、发展训练和问题干预为核心的全面指导服务。

(二)卫生评价

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托育机构备案前或招生前卫生评价工作,依据相关文件和规范的要求,为托育机构出具《卫生评价报告》;协助柳州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柳州市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标准。

(三)定期监管

进行全市托育机构摸底调查,掌握全市托育机构的数量、分布和规模等基本情况,定期开展市级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督导,并指导各县区开展卫生保健工作评价和督导。就托育服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研究托育机构卫生保健评价、质量控制体系及本辖区工作规范等,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四)业务培训

定期组织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例会,负责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和考核,与人社局、教育局、高等院校等相关部门合作开发婴幼儿照护相关职业专项技能培训课程,做好全市托育机构人才交流及动态管理工作。

(五)管理咨询

协调沟通全市托育机构,规范行业秩序,开展托育服务宣传工作,提供资料、信息、咨询服务。

(六)承办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照护服务内容

(一)育儿评估

包括照护评估和早期发展评估。

1.照护评估:如睡眠评估、喂养评估、身体活动(运动)评估以及养育环境评估等。

2.发展评估:如生长评估、发育评估(筛查)包括整体发育、语言、交往以及运动能力等的评估。

(二)照护指导

主要针对照护人的培训指导。

1.孕期宣教指导:通过孕妇学校、产科门诊等多种形式,宣教孕期保健、分娩方式的选择、新生儿护理及母乳喂养等,让良好的养育照护始于宝宝出生之前。

2.孕妇、乳母营养评估指导:通过体重监测、临床表现、膳食分析、营养素检测等,判断评估孕妇、乳母营养状况并给予指导;对肥胖、消瘦、营养素缺乏等营养问题进行干预或转诊。

3.孕妇、乳母心理评估指导:通过临床表现、相关问卷与

量表分析,评估孕妇、乳母心理状况并给予指导;对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进行及时干预或转诊。

4.家庭养育环境评估指导:重视和发挥家庭养育在婴幼儿养育照护的重要作用,为父母和家庭提供育儿技能评估和家庭育儿环境评估,以及家庭规划指导和家庭养育咨询服务。

5.育儿知识培训:利用育儿课堂,进行适合各月龄段的养育照护专题讲座与系统培训。

6.育儿技能实训:通过现场观摩、实际操作、专项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育儿技能示范培训,改善和提高父母及其他照护人育儿技能。

(三)发展训练

主要指导照护人如何为婴幼儿提供早期学习机会。

1.亲子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亲子活动,如亲子课堂、亲子体验、户外活动、主题活动、家庭游戏等,通过交流、玩耍、互动、阅读等达到促进儿童潜能发展的目的。

2.情景体验:将生动有趣的环境与婴幼儿各月龄段发育里程碑的特点结合起来,让婴幼儿在丰富、适宜环境中与人与物交流互动,得到各式各样的视听觉、感知觉、运动觉等信息输入,促进其体格及大脑神经系统的发育。

3.体质训练:提供婴幼儿水浴、抚触等实操示范服务和进行“三浴”锻炼等适宜技术指导,促进婴幼儿环境适应能力和抵御疾病能力。

(四)问题干预

主要针对照护不当所导致的相关养护问题。

1.喂养困难:指导照护者为婴幼儿提供适合其月(年)龄需求的充足营养和适宜喂养。一方面敏感识别婴幼儿所发出的语言或非语言的饥饿或饱腹信号来实施喂养行为;另一方面,对喂养困难婴幼儿提供或照护者喂养行为或婴幼儿进食能力或进食意愿等的干预。

2.睡眠障碍:指导照护者从儿童出生开始就培养良好的睡眠习惯;对睡眠的常见问题如睡眠时间过短、易醒、入睡难、频繁夜奶等进行干预。

3.运动落后:指导照护者按照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来安排对应的大运动及精细动作等身体活动内容;对运动落后或不协调婴幼儿进行个性化训练指导或转诊。

4.胃肠紊乱:指导照护者提供适合婴幼儿年龄特点和体质特点的膳食品种,培养良好的进食习惯,确保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对食物过敏、乳糖不耐受、肠绞痛、肠痉挛及便秘、腹泻等胃肠和排便问题进行干预或转诊。

5.互动不良:指导照护者与婴幼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敏感观察、积极回应、合理引导婴幼儿的各种需求表达信号;对其行为习惯、互动交流、语言言语等偏离和落后儿童进行干预或转诊。

6.安全隐患:指导照护者在居家、外出、食品和心理等方面,保障婴幼儿在安全、温暖而支持性的养育环境中生活和成长。

六、指导中心设置及人员组成

     :王晓源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院长、主任医师

常务副主任:陈健平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副院长、主任医师

陈文勇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主任、

主任医师

指导中心下设综合管理部、技术指导部、宣传教育部、财务部、信息工程部等五个部门。

(一)综合管理部

负责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全市托育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指导中心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刘  萍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保健科护士长、副主任护师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群体保健科住院医师

(二)技术指导部

负责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督导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育儿评估、照护指导、发展训练和问题干预为核心的全面指导服务;负责组织开展卫生评价工作

:曾  婷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保健科主任、

主任医师

副主任:邓梁琼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保健科副主任、

副主任医师

: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保健部主任、副主任医师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院感科主任、主任医师

黄任秀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康复科主任、主任医师

韦少雪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营养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韦云龙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临床心理科、副主任医师

廖林燕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副主任医师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副主任医师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护士长、副主任护师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群体保健科主治医师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群体保健科主治医师

覃单浩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群体保健科、初级统计师

韦秋玲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主治医师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群体保健科、住院医师

(三)宣传教育部

负责托育服务宣传科普、管理咨询、人才培养及交流工作。

: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科科长、

副主任护师

副主任:周  薇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宣传科副科长

:邱翠萍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健康教育科科员

韦丽华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健康教育科科员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宣传科科员

唐思思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宣传科科员

李麟俊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宣传科科员

(四)财务部

负责拟定指导中心有关经济活动、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科学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完善内部控制;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周军民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财务科科长

副主任:周元强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财务科副科长

:韦  柳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财务科会计

       王昱焓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财务科出纳

(五)信息工程部

负责信息系统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信息设备、网络、硬件、软件系统等维护。

:沈柳恒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工程科副科长

:袁 斌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信息工程科科员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工程科科员

贲世勇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工程科科员

(六)专家库

专家库成员由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推荐的专家组成,负责配合指导中心做好全市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培训工作。

七、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指导中心各部门要提高对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认识,建立健全各项技术服务常规,规范各类操作流程,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

(二)强化多方协作

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儿童保健科牵头, 联合保健部、产科、新生儿科等多科室,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监督管理、宣传科普、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形成与产科、儿童心理、儿童营养、早期教育、儿童康复等多学科以及家庭、社区、托育机构等多领域协作机制。

(三)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四)强化示范引领

积极创建自治区、柳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