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统一部署,促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纵深发展,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托育行业有序、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试行)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国卫办人口函〔2021〕449号)要求,2月16日—17日,柳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在市妇幼保健院成功举办柳州市2023年第一期托育机构负责人暨普法培训班。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