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某学校教室照明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案

来源: 求是网  |   发布日期: 2023-06-14 18:00   

    案例类型:柳州市某学校教室照明不符合国家有关标案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科

检索主题词:学校照明、以案释法、普法案例        


【案情简介】

2023年311日,市卫生健康委卫生监督员对某学校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发现学校教室使用3盏色温为6500K的照明灯,不符合GB 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的规定。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对其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

【调查与处理】

该学校教室照明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一款:“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2023年4月26日,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该学校给予警告。该案已于2023年5月5日结案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法规,供水单位应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供水。实际工作中对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管,因卫生行政部门不参与前期供水设施建设,监督工作多以事后监督为主,如何避免以罚代管,帮助供水单位完善设施建设与管理是工作难点。

【典型意义】

GB 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本标准规定普通教室使用的照明灯具相关色温应不小于3300K,且应不大于5300K,这一方面限制了过高色温的光源对人眼可能造成的损伤,同时保证了光线明亮柔和,有助于学生集中注意力。及时查处学校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灯具进行照明的违法行为,保证国家标准落实落地,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