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强化党建引领
强化理论武装和宣传引导。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大力宣传全会精神以及卫生健康系统学习宣传贯彻的实际举措,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取得实效。落实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深化年行动要求。抓好落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党建工作的措施办法,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全面推行市县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全面参与的党建联建模式,推进联建单位、成员单位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运用好全国公立医院标杆党支部等党建品牌成果,加强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指导,促进党建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医疗集团、区域医疗中心融合发展。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区域医疗中心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
(二)立足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改革
持续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广妇儿柳州医院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医疗集团资源整合和下沉,理顺运营机制;积极推动紧密型医联体提质升级;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形成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落地见效。持续强化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监测督导和评价。
(三)着眼固本强基,持续聚焦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一是统筹推进卫生领域项目建设。重点紧盯加强自治区级和市级重大项目的建设,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强化对建设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协调。二是推动卫生领域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持续加强已有信息化项目的数据质量,继续提升全市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信息化改造效果。三是加快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发展。进一步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加强县级医疗次中心的建设,提升重点科室建设水平,力争每一个县域医疗次中心至少建成一个基层特色科室。加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履约管理和服务保障,推动基层卫生人才培养。
(四)锚定健康目标,稳步推进健康柳州建设
一是做好新一轮自治区对我市的健康广西行动考核的准备,确保市级健康中国行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常态化开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制定新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为新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做好充足准备。三是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进结核病防治及柳江区无结核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四是继续推进职业健康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工作任务和要求,提前谋划制定全市监测工作方案,及时开展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尽早启动监测工作,并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质控评估。
(五)关注重点人群,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托育服务政策支持体系,争取出台柳州市托育服务行业房租优惠政策,优化托育服务营商环境,推动托育服务提质增效。强化部门协作,积极谋划普惠托育项目,深入推进柳州市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助推托育机构建设。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生育政策、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普及力度,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二是强化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推进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工作,不断完善宫颈癌综合防治服务体系,提高女性健康水平。持续强化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六)坚持守正创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开展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做好中医医疗机构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备案。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基层中医馆建设,建设一批“旗舰中医馆”“中医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申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中医医疗集团、中医医联体、医共体、市级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设置,开展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评审。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柳州名中医评选活动。规范建设已有各级名中医工作室。加强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能力提升,配合自治区开展基层和中高职称中医全科医师转岗、中医馆骨干、基层卫生技术人才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等培训项目。推进中医类别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报名工作。
(七)注重整体布局,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卫生保障矩阵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继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核,迎接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终审及“八五”普法规划终审。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定向生招收、全科医生培训等工作,加强住培基地管理,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努力争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投入。严格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财务预算执行能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推进信息化系统资金监管和项目绩效评价,防范医院经济运行重点领域风险。四是全力防范化解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质量。开展安全生产及火灾隐患大排查,集中整治建设工程领域安全漏洞。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推动市生物安全协调机制有效运转,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管,确保全市生物安全。五是强化宣传与意识形态安全。统筹做好卫生健康宣传工作,做好主题宣传、正面宣传,为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全市生物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县级生安协调机制建设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