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州市卫生监督所)

来源: 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发布日期: 2024-04-16 03:00   

机构名称: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机构负责人:周丽芳

办公地址:柳州市潭中西路1号之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 0772-2802630

主要职责:

疾病预防方面:

(一)负责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工作。

(二)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的应急处置。

(三)负责疾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四)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五)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六)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科学技术管理、应用研究与技术推广等。

(八)负责对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卫生监督方面:

(一)负责辖区范围内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监测等相关工作。拟订和实施卫生计生执法工作计划。指导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二)负责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等工作。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等,规范执业行为。  

(三)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和食品安全标准追踪管理。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组织现场卫生监测采样,向社会公布卫生监督、监测情况。

(四)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施工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

(五)负责对重大疫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违反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置意见。

(六)负责受理对卫生事件和卫生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收集、核实、汇总和上报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工作。

(七)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负责对卫生计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