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计委关于印发2017年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05 23:46   

柳卫医〔2017〕20号

 

 

关于印发2017年柳州市医政医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卫计办,市区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现将《2017年柳州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严肃考核问责,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4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7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改善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强化依法监管,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狠抓行业作风建设,努力为健康柳州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深化医改,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探索分级诊疗运行机制。继续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积极引导患者首诊到基层,完善双向转诊流程,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以信息化为支撑,探索建立分级诊疗信息系统,落实上级医院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一定比例的专家、专科门诊等预约转诊号源,保证分级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二)促进医联体有序健康发展。督促市、县两级以资源共享、人才下沉为导向,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根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任务、服务范围以及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将医联体构建成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区域协同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全市医联体试点,探索以利益为纽带的发展模式。

(三)促进社会办医有序发展。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老年病、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诊断、病理诊断、血液透析等第三方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优势互补。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医疗机构总床位数、医疗服务量占比较上一年度提高。鼓励医师到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多点执业。

(四)加快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及医院信息化建设。继续开展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县县通”惠民工程,推动构建“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推进和规范远程医疗服务管理。按照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医疗信息平台功能指引》等,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2017年力争50%以上的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基本达到四级及以上标准,更多的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利用网络、微信、APP等信息化方式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检查检验结果打印、信息推送等服务,逐步实现患者“便捷、安全、有效、明白”就医的目标。

二、多措并举,切实改善医疗服务

(五)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全面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抓好预约诊疗、一站式便民服务、便捷结算支付等工作,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到50%。2017年力争公立二、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分别控制在8天、9天以下,二级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持续下降。

(六)持续推进临床路径及日间手术。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临床路径管理患者三级医院达到出院人数40%,二级医院60%;推行日间医疗服务,加强日间手术精细化管理,探索开展其他日间医疗服务,三级医院要开展日间手术。

(七)积极推行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MDT)。三级综合医院要以疑难复杂疾病、肿瘤等慢性病、感染性疾病等为切入点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服务模式,推动符合条件的医院积极创建自治区MDT示范医院。

(八)切实规范药品使用管理。持续推进规范诊疗、合理用药。贯彻落实《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重点加强抗菌药物、辅助药物管理,加强处方点评,严格控制不合理用药。严格依法规范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临床使用与管理。支持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验收工作。

(九)切实促进护理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继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和专科护士培训。

三、依法行政,加强医疗服务行业监管

(十)强化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管。坚持依法依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机构校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做好医师资格准入工作,做好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规范医师执业管理。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开展医师定期考核专项督查。

(十一)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加强医疗服务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各质量控制中心的行业管理优势,加强与监督执法部门协调,重点对限制性医疗技术、日间手术、人员资质等的事中监管

(十二)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加强市、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督促每县2017年都成立2-3个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加强对各级质控中心的考核与评估,进一步完善质控中心的遴选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各专业市级质控中心在专业质控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临床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管理,做好医疗安全事件的监测与报告工作。

(十三)强化医院评价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实施方案》,落实住院病案首页、医学名词临床版ICD-10、临床版ICD-9-CM-3“四统一”。以DRGs试点推广为抓手,规范疾病诊断、手术操作编码库以及手术分级目录,探索运用DRGs开展医院评价。继续配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工作。

(十四)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全面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切实加强手术室、重症监护室、供应室、血透室、产房、新生儿病房和口腔科、感染性疾病科、医疗废物暂存室等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管理,开展专项督查。规范医院垃圾分类管理。推动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专职化,继续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岗位培训,进一步提升医院感染管理队伍整体水平。

(十五)强化血液供应和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创新无偿献血招募模式,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无偿献血知晓率和参与度,降低互助献血率,全市控制在5%以下,今年将此项指标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绩效考核。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完善血液安全预警和应急保障机制,保持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进一步完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医疗机构与采供血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积极推广微创手术、血液回收、自身储血等技术,加大临床用血安全的评价。加强单采血浆站日常监管。

四、提升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发展

(十六)强化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各三级综合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明确功能定位,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加强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开展对口支援督查,全面落实对口支援制度。加强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出台《柳州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完成上级下达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任务,切实提升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儿童就诊高峰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十七)强化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出台《柳州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医院申报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完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建设工作。切实加强薄弱专科建设。积极推进胸痛、卒中等救治中心建设,最大程度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十八)加强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建设。贯彻落实《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大投入,提高院前医疗急救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流程,完善制度,切实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

(十九)提升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门诊、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建设,加强对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等医疗救治能力培训,提高季节性传染病和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

五、防范风险,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十)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调整市级创建平安医院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着力维护医疗正常秩序,保障医患双方人身安全。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提高涉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深入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升调解水平和工作效率;积极推进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体,医疗意外险为补充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建设,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80%;完善理赔程序,加强调保对接、调赔结合,加快建立医疗纠纷调处“三调解一保险”的制度体系,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六、建纠并举,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二十一)加强行风建设。落实医疗机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健全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风带行风。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切实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等规定。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纪教育和医疗德医风教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持续推进院务公开和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十二)加大纠风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及违规接受捐赠的专项整治工作,继续保持纠风高压态势。结合专项整治督查、卫生计生综合督查等活动,加强对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正之风。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责任到领导、到科室、到个人。做好行风案件的移送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严厉查处顶风违规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七、加强协调,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二十三)做好健康扶贫工程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白内障复明工程,制定因病返贫人口分类救治方案,严格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二十四)做好其他相关医疗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征兵、高考、公务员招录等健康体检及防盲、防聋、助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