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卫医〔2018〕22号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柳州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公立医院满意度第三方评价工作,结合《柳州市公立医院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实施方案》,现就做好全市公立医院满意度第三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遴选第三方,确保调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我委将继续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公开招标有测评资质第三方,作为我市公立医院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实施主体。确定实施主体后,我委将召集会议,明确工作流程、任务安排、沟通机制等,确保第三方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适当增加样本量。根据年度项目资金的实际情况,2018年样本量可能增加至2017年度样本量的3-4倍,今后样本量基本维持在这个水平。样本抽取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由第三方公司到各医疗机构按照既定方案的要求进行抽取;如出现患者或员工数量达不到样本量的情形,则要实现全覆盖。
三、第三方调查时间初步定在第四季度。
四、第三方调查人员采取佩戴专门工作牌的形式到各医疗机构开展调查工作,独立作业,各医疗机构要给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调查工作开展。
五、各医疗机构要严守工作纪律,要在院内醒目位置张贴第三方调查的资料,提高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知晓率,鼓励他们参与和配合第三方调查工作;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方式干扰第三方调查、影响调查结果,一经查实,则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各县区卫计局、各医疗机构对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工作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或者发现可能干扰第三方调查的问题线索,可直接向我委医政医管科科反馈和举报。
联系电话:2823113。
电子邮箱:lzwsjyzk@126.com。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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