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35254/2026-09154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04日
标  题: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6年 新增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卫应急〔2026〕2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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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6年 新增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05 16:20   

经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第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我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新增5家成员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成员名单

(一)鹿寨县寨沙镇龙江卫生院

(二)鹿寨县江口乡卫生院

(三)融安县泗顶镇中心卫生院

(四)融水苗族自治县洞头中心卫生院

(五)三江侗族自治县独峒镇中心卫生院

二、院前医疗急救正式运行时间

    202664日零时起。

三、院前医疗急救出诊区域

属地卫生健康局按照急救工作相关要求,自行划定辖区医疗机构出诊区域。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院前医疗急救人员资质管理

1.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当为具备急救医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

2.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在执业医师现场或者远程指导下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二)规范开展伤病员转运和救治工作

1.医疗机构要合理安排医护人员及救护车驾驶员工作排班,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应诊

2.医疗机构接到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分中心)的调度指令后,应当在三分钟内派出急救车辆和医疗急救人员执行医疗急救任务。

3.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急救知识与技能,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实施现场救治,预防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

4.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院前医疗急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6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