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35254/2020-42826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标  题: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柳州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卫规〔2020〕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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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柳州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06 10:53   

柳卫规〔2020〕1号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柳州市无偿献血

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城建集团,广西血液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柳州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为确保《柳州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第四章奖励的内容和结果运用部分(第十十九条)顺利实施,保障无偿献血奖励政策落实到位,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奖励办法》第十五条:各类个人奖项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将各类个人获奖名单和信用内容录入“柳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无偿献血获奖个人信用内容归集进入全市信用信息数据库。

奖励办法》第十六条柳州市献血之星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县(区)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奉献奖、特别奉献奖)的获奖者(单位)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牌匾和专属纪念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广西血液中心

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和广西血液中心共同负责统计各种奖项和获奖人数,统筹做好奖励资金预算,统一制作荣誉证书和牌匾,统一组织购买专属纪念品,筹备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等。

)《奖励办法》第十七条获得柳州市献血之星奖、无偿献血促进奖、五星级无偿献血志愿者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奉献奖、特别奉献奖)的个人2年内可在公立医疗机构门诊诊疗、乘坐城市公交车、在指定体育场馆体育锻炼(游泳、篮球、羽毛球等)、观看艺术中心文艺演出等方面享受一定优惠或者免费待遇,并赠送生日纪念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广西血液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建集团、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艺术剧院、柳州市游泳馆、柳州国家篮球训练基地、李宁体育馆

职责分工

1.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市内公立医疗机构,做好为符合条件的获奖者在看病就医时免除门诊诊查费工作。广西血液中心负责采购并赠送生日纪念品。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获奖者办理乘坐公交车享受一定优惠或者免费待遇。

3.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指导柳州市艺术剧院给予获奖者观看文艺演出、爱国敬业类影片等享受一定优惠或者免费待遇。

4.市城建集团负责指导柳州市游泳馆、柳州国家篮球训练基地、李宁体育馆等国有体育场馆给予获奖者体育锻炼(游泳、篮球、羽毛球等)享受一定优惠或者免费待遇。

)《奖励办法》第十八条获得三级献血之星、献血之星终身成就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奉献奖、特别奉献奖)的个人可享受2年内每年一次市内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免费健康体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医疗机构

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市内部分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作为无偿献血者体检医疗机构,出台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获奖者2年内每年一次的基本项目免费健康体检。

奖励办法》第十九条获得献血之星终身成就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特别奉献奖的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1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

职责分工

1.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获得献血之星终身成就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统计,组织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申报,并将奖励内容发放到位。

2.市红十字会负责获得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特别奉献奖的统计,组织符合条件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申报,并将奖励内容发放到位。

)市财政局负责将无偿献血奖励经费列入预算(无偿献血获奖者门诊诊查费、基本项目健康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获奖者乘坐城市公交车享受一定优惠或者免费待遇落实由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从市财政运营补贴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

二、各项奖励的具体操作流程及说明

(一)各类个人奖项纳入个人诚信档案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流程及操作说明:市卫生健康委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账号管理员按信用信息归集路径将各类个人获奖名单和奖项录入“柳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荣誉证书、牌匾和专属纪念品、生日纪念品的发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广西血液中心

流程及操作说明:

1.采购(制作)证书和纪念品。

2.筹备召开表彰会,通知获奖者参加表彰大会。

3.组织颁发荣誉证书、牌匾和专属纪念品等。未到会的获奖者,由广西血液中心负责发放到位。

)获奖者在看病就医时免除门诊诊查费待遇落实。(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广西血液中心、柳州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流程及操作说明:

1.获奖者持柳州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到指定公立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时免除门诊诊查费。(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

2.免除门诊诊费的公立医疗机构在收费处显眼位置悬挂持柳州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免除门诊诊查费标识及免费流程,便于市民知晓免费政策的具体内容。

3.公立医疗机构登记就诊者的姓名和卡号,并就诊者签名,定期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4.持有柳州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的获奖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须按医疗机构的正常流程进行。免费权益仅限持有柳州市无偿献血荣誉卡本人享有,应配合医院工作人员核验。

获奖者乘坐城市公交车享受一定优惠或者免费待遇落实。(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市卫生健康委、广西血液中心

流程及操作说明:

1.市交通运输局指导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血液中心共同协商并签定协议,按目前可免费乘坐公交车人士(68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的优惠条件给予获奖者办理免费乘坐公交车。获奖者乘坐城市公交车费用从市财政安排公交公司运营补贴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不另外安排财政资金。

2.广西血液中心设计柳州市无偿献血荣誉卡作为获奖者乘坐城市公交车凭据,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按要求制作并印上使用说明。

3.广西血液中心按协议向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一定制卡成本费用。

4.获奖者凭“柳州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刷卡乘坐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所有线路公交车。

5.柳州市城市轻轨公共交通线路通车后可按以上步骤操作。

6.每张柳州市无偿献血荣誉卡有效期为2,限本人使用。

7.广西血液中心负责提供无偿献血获奖者制卡信息给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按约定期限制作完成交由广西血液中心

)获奖者在指定体育场馆体育锻炼(游泳、篮球、羽毛球等)享受一定优惠或者免费待遇落实。(责任部门:市城建集团、柳州市游泳馆、柳州国家篮球训练基地、李宁体育馆、市卫生健康委、广西血液中心

流程及操作说明:

1.柳州市指定的体育场馆为市城建集团管理的3个体育场馆:柳州市游泳馆、柳州国家篮球训练基地、李宁体育馆。

2.市城建集团与广西血液中心共同协商并签定协议,以最优惠的条件每年每位无偿献血获奖者提供一定价值体育锻炼的消费卡(票)。

3.广西血液中心按协议向体育场馆支付优惠后的成本费用。

4.体育场馆负责制作获奖者专用体育锻炼的消费卡(票)并印上使用说明。

5.广西血液中心按获奖名单发放专用体育锻炼的消费卡(票)。

6.获奖者凭卡(票)到相应场馆进行体育锻炼可享受优惠

)获奖者观看艺术中心文艺演出等方面享受一定优惠或者免费待遇落实。(责任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柳州市艺术剧院、广西血液中心

流程及操作说明:

1.柳州市指定观看文艺演出的场所是:柳州市艺术剧院。

2.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指导柳州市艺术剧院与广西血液中心共同协商并签定协议,以最优惠的条件为无偿献血获奖者提供观看文艺演出、爱国敬业类影片等的票据。

3.广西血液中心按协议向柳州市艺术剧院支优惠后的成本费用。

4.柳州市艺术剧院负责制作获奖者观看艺术演出、爱国敬业类影片的票据并印上演出节目名称、观看时间、座次等使用说明。

5.广西血液中心按获奖名单发放艺术演出票据

6.获奖者凭票到相应的场馆观看演出。

)符合条件的获奖者享受免费基本项目健康体检待遇落实。(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柳州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广西血液中心)

流程及操作说明:

1.市卫生健康委制定落实符合条件无偿献血获奖者健康体检工作方案。

2.卫生健康委根据广西血液中心提供的柳州市无偿献血获奖者免费体检名单做好名额分配。

3.获奖者凭柳州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到指定的医院,核验登记后进行免费基本项目健康体检。

4.体检医院制作并反馈体检报告给获奖者。

5.体检医院每年定期将获奖无偿献血者体检登记表交给市卫生健康委

)为获奖无偿献血者赠送生日礼物待遇落实。(责任单位:广西血液中心)

流程及操作说明:

1.广西血液中心提前征集获奖者意见,制定生日礼物目录,统计好礼物数量。

2.广西血液中心组织生日礼物采购。

3.广西血液中心及时向获奖者邮寄生日礼物。

4.广西血液中心智慧献血服务系统上线后,赋予获奖者一定积分,在网上自行选择同等价值的礼物并由物流配送到家。

三、“柳州市无偿献血荣誉卡”的办理程序

(一)办理对象:获得柳州市献血之星奖、无偿献血促进奖、五星级无偿献血志愿者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奉献奖、特别奉献奖)的个人。

(二)提交材料:以上获奖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和近期二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至广西血液中心办理(也可通过网络提交电子版)。

(三)卡片制作:获奖者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广西血液中心对获奖人员统一编号,按照要求填写好表格,交由制卡单位制作柳州市无偿献血荣誉卡

(四)卡片发放:柳州市无偿献血荣誉卡制作好后,由广西血液中心负责通知获奖者到指定地点领取。

(五)补办方式:柳州市无偿献血荣誉卡须妥善保管,首次办卡相关费用由广西血液中心统一与制卡单位结算。如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新补办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西血液中心申请补办,重新制卡费用由持卡者本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柳州市无偿献血荣誉卡仅限符合柳州市无偿献血奖励的获奖者本人申请和使用,严禁涂改、转借他人使用。

本实施细则仅针对《柳州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第四章奖励的内容和结果运用部分(第十十九条)顺利实施作出具体规定,其他有关条款在实施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本实施细则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附件:免除门诊诊查费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

免除门诊诊查费公立医疗机构名单

(共31个)

各城区(16个):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中医院、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西脑科医院、广西龙潭医院、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柳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柳州市潭中人民医院、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医院、柳江区人民医院、柳江区中医医院、柳江区妇幼保健院。

各县(15个):柳城县人民医院、柳城县中医医院、柳城县妇幼保健院、鹿寨县人民医院、鹿寨县中医医院、鹿寨县妇幼保健院、融安县人民医院、融安县中医医院、融安县妇幼保健院、融水县人民医院、融水县中医医院、融水县妇幼保健院、三江县人民医院、三江县中医医院、三江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