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宣传系列报道之二 |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 明确责任 把好职业病防治第一关
来源: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1-01-16 12:46  
我国是世界上劳动人口最多的国家,多数劳动者职业生涯超过其生命周期的二分之一,职业健康保护和职业病防治任重道远。防治职业病,不仅需要劳动者掌握相关防治知识,用人单位更要明确自身责任,把好防治职业病的第一关。
那么在一段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呢?2018年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在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在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用人单位应为其组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用人单位还应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还应对工作场所采取一系列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如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将检测、评价结果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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