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16年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17-01-09 16:27   


2016年,我市卫生系统认真贯彻上级文件要求,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积极推进,狠抓落实,通过完善体制、健全机制、规范运行,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市2016年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之作为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之纳入委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一是建立组织机构。2015年我委下发了《柳州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于今年11月草拟了《柳州市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正向委机关和市属各单位征求意见,待形成正式文稿后将下发至各医疗机构;二是明确规划信息科为牵头科室,宣传科教科为具体承办科室,其他各业务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的审核工作。三是委办公室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

(二)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工作实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以《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为基础,制定了《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卫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等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委机关各科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委机关出台的相关制度等,依照承办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查的方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层级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三是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等形式,向社会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委主要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公开;不予提供信息的,告知理由;五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编制了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时限、答复形式等,使政府信息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三)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我委按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并在“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配套措施,抓好网上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科室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市本级有关法律、法规,对部门规章、行政法规等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可以公开的文件,及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局网站上公开。

二、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围绕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工作,作为信息公开重点领域,规范下属二层医疗机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卫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将医院服务价格、医疗服务流程、作风建设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将医院重大决策事项、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向职工公开。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公开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委要求各医疗机构务必把此项工作列入各医院的重点工作,要抓紧、抓细、抓实、抓好。我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均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行民主政治、民主管理和监督,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并通过加强对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力度,不断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医疗机构与社会、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沟通。

(二)优化制度,健全机制,促进民主管理

为了进一步促进和加强民主管理,要求各医疗机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医院内部安定团结和发展的大局、多形式分层次公开”等原则。不断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和工作标准、效果检查措施,使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落到实处。

(三)完善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全面推进信息公开

1.院内公开

要求各医疗机构坚持以职代会为载体,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公开包括党务信息、医院重大决策事项、机构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职工关注的相关信息,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事项。

2.对社会公开和患者公开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的通知》以及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加大“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执行公开、公示,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将信息公开列为考核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一是加强院内公示。市属各医疗机构均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示专栏、电子大屏幕公告栏、宣传橱窗等,将就诊流程图等及时公示。对常用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收费价格进行公开,方便查询,规范收费。二是做好网站公开。要求各医疗机构充分运用好网络载体,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和接受群众监督,对网友的咨询和建议及时指定专人反馈和专家答疑。定期更新网站内容,让群众更好的了解医院建设和发展动向。三是要求各医疗机构采用医保投诉信箱、医德医风投诉箱、意见本、电话回访、医德医风测评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2016年,我委无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2016年,在全市柳州日报等主流媒体专栏发稿54篇,其他栏目发稿1391篇;在《中国人口报》、《健康报》发稿52篇;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电台发稿62篇。

(三)2016年,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45条,包括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各部门文件、其他等内容。

(四)通过“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健康柳州”微信平台等渠道全年更新各类信息136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我委依申请公开接待地点设在委办公室。 2016年,我委收到7件依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已经按时按要求办结。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目前,我委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信息更新还是不够及时;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理解不够清楚,导致部分版块内容的更新不到位。

下一步,我委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制度规范化建设。2017年我委将正式印发《柳州市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各医院的院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委机关各科室、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政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提高政府信息质量。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委机关各科室、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委网站建设。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更新公开栏目和板块,提升“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满足公众对我市卫生工作信息的需求,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