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15-01-20 09: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柳州市卫生局办公室。电话:0772—2820104,传真:0772—280565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之作为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卫生部门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之纳入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根据局中层干部调整岗位,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结构。二是明确各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的审核工作。三是局办公室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

(二)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工作实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编制了《柳州市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州市卫生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州市卫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卫生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卫生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等九项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局机关各科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局机关出台的相关制度等,依照承办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查的方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层级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三是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等形式,向社会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局主要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公开;不予提供信息的,告知理由;五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编制了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时限、答复形式等,使政府信息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三)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我局按要求于2014年初更新《柳州市卫生局信息公开指南》、《柳州市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并在“柳州市卫生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配套措施,抓好网上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科室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市本级有关法律、法规,对部门规章、行政法规等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可以公开的文件,及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局网站上公开。

二、推进卫生系统办事公开工作

围绕自治区和柳州市政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下属二层医疗机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务必把此项工作列入各医院的重点工作,要抓紧、抓细、抓实、抓好。一是要求各医疗机构领导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做信息公开的领导者和实践者。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二是认真组织实践。对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宗资金使用)的事项和患者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要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程序,组织研讨和决策。三是要严格要求。对“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和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领导管理责任制及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切实增强各部门、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公仆意识,使信息公开工作更贴近群众并落到实处,使医院管理工作更能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各单位将医院服务价格、医疗服务流程、作风建设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将医院重大决策事项、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向职工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2014年,我局无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电视新闻、主要报纸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

(三)2014年,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17条,包括人事任免、部门文件等其他内容。

(四)“柳州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全年更新各类信息80余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依申请公开接待地点设在局办公室,以及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印制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和办事指南,方便前来咨询的市民,2014年,我局未收到依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目前,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由于人少事多,信息的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理解不够清楚,对有关知识和具体要求不熟悉。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制度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柳州卫生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局机关各科室、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政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提高政府信息质量。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局机关各科室、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局网站建设。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更新公开栏目和板块,提升“柳州市卫生局”网站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满足公众对我市卫生工作信息的需求,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