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柳州市卫生局办公室。电话:0772—2820104,传真:0772—2805651。
一、概述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之作为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卫生部门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之纳入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的审核工作。三是局办公室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
(二)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工作实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编制了《柳州市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柳州市卫生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州市卫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卫生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卫生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等九项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2010年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要求确定了可以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于规定时限内在“中国柳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柳州市卫生局”网站上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局机关各科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局机关出台的相关制度等,依照承办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查的方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层级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三是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等形式,向社会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局主要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公开;不予提供信息的,告知理由;五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我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编制了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时限、答复形式等,使政府信息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三)落实配套措施,抓好网上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科室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市本级有关法律、法规,对部门规章、行政法规等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可以公开的文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局网站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0年,我局按规定向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柳州市卫生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各部门文件、其他等内容,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9条、局网站更新各类信息1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壹条,均按规定已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当前,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四)2010年我局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由于人少事多,信息的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理解不够清楚,对有关知识和具体要求不熟悉。
四、2011年,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柳州卫生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提高政府信息质量。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局网站建设。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更新公开栏目和板块,提升“柳州市卫生局”网站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满足公众对我市卫生工作信息的需求,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柳州市卫生局
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