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卫生局  |   发布日期: 2010-01-06 10: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柳州市卫生局办公室。电话:0772—2820104,传真:0772—2805651。

一、概述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之作为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廉洁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卫生部门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之纳入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的审核工作。三是局办公室安排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

(二)制定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编制了2009年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要求确定了可以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于规定时限内在“中国柳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柳州市卫生局”网站上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局机关各科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局机关出台的相关制度等,依照承办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查的方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层级保密审查,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三是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等形式,向社会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局主要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公开;不予提供信息的,告知理由;五是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我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编制了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明确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和时限、答复形式等,使政府信息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三)组织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以国务院、自治区对我市督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按照自治区和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狠抓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认真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制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目录、形式、程序、受理机构及申诉监督方式。二是及时组织梳理我局应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往年政府信息。根据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为重点,对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确定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中国柳州”门户网站“柳州市卫生局”网站对外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办事指南、机关建设、热线电话等。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及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2009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09年,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还待规范和全面;三是制度体系仍需完善。

四、2010年,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柳州卫生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提高政府信息质量。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检查督导,推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认真落实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局网站建设。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更新公开栏目和板块,提升“柳州市卫生局”网站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满足公众对我市卫生工作信息的需求,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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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