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3-01-30 14:30   


一、总体情况

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主动公开本单位负责人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信息、权责清单、财务预算、单位招投标信息、年度工作报告等基本信息。对照财政局要求,主动公开本单位及直属各二层单位基本信息情况、单位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等情况。

(一)推进决策公开依据市政府印发《柳州市建立政府政策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委严格执行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等工作要求。2022年,我委印发了1个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全面征集全市各相关部门意见,印发后同步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同时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本部门文件共61件,通过图片、文稿说明等形式同步进行政策解读共计28件。

(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调整《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清单》《柳州市卫生健康(含中医药)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并公示。二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委网站首页设立“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及时公示监督抽查结果,回应群众关注热点,提高监督执法效率。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2年1-12月我委按要求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归集、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10余条次。

(三)常态化落实每季度新闻发布会制度。今年以来,我委围绕2022年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清廉医院建设柳州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工作、中医药管理、基层医疗卫生、医疗集团建设等,组织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市民群众关系关注的热点问题、传达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信息、政策等

(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按照政府信息涉及民生、卫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部门必须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要求,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在数据发布专栏,以季度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了辖区内各医院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并对医疗机构费用指标进行排序公示。同时以月份形式转发公开自治区服务信息主要指标的通报。截至2022年12月,我委共计公开相关信息16条。

(五)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及宣传今年以来,委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官方疫情防控信息800余条,做到发布及时、信息透明、解读全面,成为公众和新闻媒体了解疫情信息的官方途径。今年共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有关工作情况,缓解群众焦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务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单位目前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于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还有待加强,上述问题我单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努力实现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对向我委申请信息公开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申请人的申请意愿,通过电子版、纸质复印形式提供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未有收取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