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主动公开本单位负责人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信息、权责清单、财务预算、单位招投标信息、年度工作报告等基本信息。对照财政局要求,主动公开本单位及直属各二层单位基本信息情况、单位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等情况。
(一)推进决策公开。依据市政府印发《柳州市建立政府政策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委严格执行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等工作要求。2022年,我委印发了1个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全面征集全市各相关部门意见,印发后同步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同时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本部门文件共61件,通过图片、文稿说明等形式同步进行政策解读共计28件。
(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调整《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责清单》《柳州市卫生健康(含中医药)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并公示。二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委网站首页设立“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及时公示监督抽查结果,回应群众关注热点,提高监督执法效率。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2年1-12月我委按要求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网站等归集、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10余条次。
(三)常态化落实每季度新闻发布会制度。今年以来,我委围绕2022年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清廉医院建设、柳州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工作、中医药管理、基层医疗卫生、医疗集团建设等,组织召开4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市民群众关系关注的热点问题、传达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信息、政策等。
(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按照政府信息涉及民生、卫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部门必须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要求,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在数据发布专栏,以季度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了辖区内各医院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并对医疗机构费用指标进行排序公示。同时以月份形式转发公开自治区服务信息主要指标的通报。截至2022年12月,我委共计公开相关信息16条。
(五)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及宣传。今年以来,在委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官方疫情防控信息800余条,做到发布及时、信息透明、解读全面,成为公众和新闻媒体了解疫情信息的官方途径。今年共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有关工作情况,缓解群众焦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务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单位目前在公开的形式上还不够丰富;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于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还有待加强,上述问题我单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努力实现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对向我委申请信息公开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申请人的申请意愿,通过电子版、纸质复印形式提供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未有收取费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