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获得柳州市卫生健康委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柳州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
我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网上公开的柳州市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主要采取柳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liuzhou.gov.cn/)和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专栏的公开的形式,同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印刷物等辅助性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
为了便于快捷获取信息,如对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有需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先在我委官方网站搜索或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检索。
(一)受理申请的委内机构。
名称: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66号(邮编:545001)
电话:0772-2820104
传真:0772-2805651
邮箱:wsj2820104@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填写《柳州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通过下列方式向柳州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
(1)互联网。申请人填写好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互联网发送到本机关邮箱,电子邮箱:wsj2820104@163.com。
(2)信函、传真。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联系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6号,电话:0772-2820104,传真号码:0772-2805651,邮政编码:545001。
(3)当面。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予以确认。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
(四)对申请的办理。
我委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素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素不完备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我委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要素完备的,及时予以办理,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予以公开,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需要延长公开期限的,说明延长的理由和期限。
(2)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并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六)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三、申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本委监督电话:2820104,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6号。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为了提高政府机关处理申请的效率,希望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在提出申请前请详细阅读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目录》,如果申请人所需要了解的信息已编入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的,请通过主动公开渠道去获取该信息。
第二,取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认真填写(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填写),对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尽量详细,如文件名称、发布日期、索取号等,尽量填写《申请表》的选填部分。
第三,填写时一定要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详细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