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2-11-01 18:00   

《关于深入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202011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中国计生协联合印发了《关于倡导无烟家庭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38号),强调无烟家庭是全社会无烟环境的基础,明确了无烟家庭建设的重要性,对全国广泛开展无烟家庭建设活动提出了行动纲领和活动理念,划分了在建设无烟家庭中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对于构建全社会无烟环境,强化无烟健康环境宣传氛围营造,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入推进无烟家庭建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计生协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无烟家庭建设的通知》(桂卫规划发〔20211号) 《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实施方案和控烟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爱卫办〔20216号),指明了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的活动主旨与开展方向。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健康中国行动之控烟行动工作的实施,在社会上营造无烟健康良好的家庭环境。我委经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了《柳州市卫生健康委 柳州市妇联 柳州市计生协关于深入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的通知》(柳卫爱卫〔20224号),为我市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工作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对各责任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二、政策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中国计生协《关于倡导无烟家庭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38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计生协《关于推进无烟家庭建设的通知》(桂卫规划发〔20211号)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实施方案和控烟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爱卫办〔20216号)

三、《通知》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分为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工作分工、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以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为指导思想,坚持无烟家庭对全社会无烟环境的基础作用,明确无烟家庭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开展无烟家庭建设,促进民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中国、健康广西、健康柳州奠定坚实的基础。

开展无烟家庭建设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风俗习惯对群众集体行为的影响,以各类节日和其他活动为契机,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开展无烟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无烟健康理念。开展宣传讲座,各县区应密切联系群众,结合健康社区建设工作,下沉至社区(村)开展无烟家庭讲座,组织开展2次以上无烟家庭公开讲座,将无烟理念渗透进最基础的家庭单位。打造无烟家庭建设典范,大力开展无烟家庭试点建设,每个乡镇(街道)应建设10个以上无烟家庭,由所属县区考核后将效果良好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无烟家庭,通过宣传平台向社会展示;各县区在考核中做好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的疑难点归纳,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广泛推行无烟家庭建设积累经验。

无烟家庭建设的工作分工主要涉及卫生健康部门、妇联、计生协三个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沟通协调、创建过程材料收集整理、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主持相关宣讲活动并提供居民戒烟技术支持等方面工作;妇联应通过广泛的基层妇联组织,统筹协调无烟家庭公开讲座与控烟宣传活动,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监督引导作用,推动构建无烟家庭,将无烟理念融入家庭教育;计生协发挥协会基层组织和工作者、会员及志愿者作用,以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为支点,宣传带动育龄人群家庭踊跃参加无烟家庭讲座。

对各县区开展无烟家庭建设的工作要求,主要强调统一组织、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县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把无烟家庭建设作为深入推进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的有力抓手,推动我市全面构建无烟健康环境。并要求各县区将通过考核无烟家庭名单、无烟家庭建设活动开展与工作总结一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由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的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并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