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35254/2022-43724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标  题:
关于深入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卫爱卫〔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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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2-11-01 14:50   


区卫生健康妇联、计生协,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计生协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无烟家庭建设的通知》(桂卫规划发20211号)以及《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实施方案和控烟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爱卫办〔20216)有关要求,为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之控烟行动实施我市大力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工作,在社会上营造无烟健康良好的家庭环境。为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逐步建立健全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和健康教育体系,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积极推进政府牵头负责、多部门协作配合、全民共同参与的健康行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生活质量,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中国、健康广西、健康柳州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营造无烟家庭建设宣传氛围(11月1日起常态开展)

无烟家庭是全社会无烟环境的基础,建设无烟家庭对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无烟环境和守护家人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新区)要充分认识风俗习惯对群众集体行为的影响,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健康中国行动控烟行动、健康细胞工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等工作以各类节日和其他活动为契机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广泛宣传“送烟等于送危害”“婚丧嫁娶不摆烟”“无烟婚礼”等无烟理念,开展“寻找家庭健康守门人”“健康教育进家庭”等无烟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短视频、直播等媒介,开展种类丰富、形式多样的控烟科普宣传,弘扬无烟文化。通过深入宣传无烟家庭理念,使民众深刻领悟控烟的有利性和必要性,激发全体家庭成员参与无烟家庭建设的热情和创造性,并动员吸烟的家庭成员加强自律,做到不在家里吸烟或不吸烟,拒绝二手烟给家人带来的危害,全面营造无烟家庭氛围。

(二)深入开展无烟家庭讲座活动(11月1日-12月18日)

各县(区、新区)结合健康社区建设工作,组织相关部门下沉至社区(村)开展无烟家庭讲座,充分利用社区(村)这一密切接触群众的宣传平台将无烟理念渗透进最基础的家庭单位各县(区、新区)应组织开展2以上无烟家庭公开讲座。通过多方面宣传无烟家庭理念,使其成为家喻户晓的健康生活理念,促进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生活水平赢取人民群众对我市全面营造无烟环境的支持。

(三)打造无烟家庭建设典范(11月1日-12月26日)

各县(区、新区)要督促下属乡镇(街道)大力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工作,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10个以上无烟家庭,由县(区、新区)检查考核后,择优选取一批建设效果良好,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无烟家庭向社会宣传。各县(区、新区)要做好无烟家庭建设疑难点的归纳,善于发掘典范家庭创新点,及时总结无烟家庭建设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无烟家庭建设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打造健康文明的无烟家庭环境,为广泛推行无烟家庭建设积累经验,做好示范作用。

三、工作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新区社会事务局,要充分利用爱国卫生运动等平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属地无烟家庭建设,做好相关创建过程中的材料收集和整理,主持开展面向社区的无烟家庭宣讲活动,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主动帮助有需要的家庭获取专业戒烟服务,进一步推广无烟健康生活理念。

(二)妇女联合会。

各级妇联要充分利用社区(村)基层妇联组织,统筹协调开展无烟家庭公开讲座与控烟宣传活动,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监督引导作用,组织动员妇女群众带动无烟家庭环境构建,推动无烟理念融入家庭教育。

(三)计划生育协会。

各级计生协要主动发挥协会基层组织和工作者、会员及志愿者作用,从促进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出发,以保护孕妇和儿童健康为突破口,带动育龄人群家庭踊跃参加,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关爱,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建设无烟健康家庭。

四、工作要求

按照统一组织,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新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把无烟家庭建设作为深入推进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的有力抓手,推动我市全面构建无烟健康环境。请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新区社会事务局于20221226日前将本辖区通过考核的无烟家庭名单、本县(区、新区)2022年度无烟家庭活动开展情况与建设工作总结(活动照片5-6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对于各县(区、新区)报送的无烟家庭建设典范与工作经验,市卫生健康委将在总结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有关单位


附件:1.无烟家庭建设基本要求

2.“建设无烟家庭 守护家人健康”柳州市创建无烟

家庭倡议书

3.无烟家庭建设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