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医疗专家评选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柳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医疗专家评选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23-01-28 19:35   


一、修订的意义及背景

为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充分调动医疗卫生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医疗专家对口帮扶和以师带徒作用。作为柳州市人才新政2.0版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我委充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了《柳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医疗专家评选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2〕7 号)。

三、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

制定工作旨在进一步培养造就一批医德高尚、理论扎实、业务过硬、群众公认的德技双馨的市级医疗专家,更好发挥传帮带作用,提升我市医疗卫生人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整体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一)评选范围:在柳州市辖区内医疗机构中从事一线临床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等工作的在岗注册执业医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不列入推荐选拔范围。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不列入推荐选拔范围。

   (二)评选名额:柳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医疗专家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15名,已获得柳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医疗专家(名医)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次参与评选

   (三)评选条件:立足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以优中选好和鼓励发挥人才帮带作用为出发点,结合“破四唯”相关精神,设定评选条件:柳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医疗专家应是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入选后必须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1个医疗专家工作室,开展传帮带工作,履行工作室领衔人职责和义务。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完善了申报推荐内容,落实柳州市“人才新政2.0版”创新实施青年人才举荐制度,增设“实行青年人才举荐制,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可通过个人推荐的方式举荐12名青年人才(45周岁及以下)直接参与评选。

()待遇。根据“人才新政2.0版”要求,对评定为柳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医疗专家的,管理期内每人每年给予特殊津贴2万元其中应将50%的特殊津贴用于个人科研、学术等方面对其领办设立的工作室给予一次性最高2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

四、适用范围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2〕7 号),柳州市辖区内医疗机构明确为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