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35254/2022-35966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06日
- 标 题:
-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柳州市2022年托育机构运营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卫家庭〔2022〕8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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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柳州市2022年托育机构运营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柳州市2022年托育机构运营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02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促进托育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和精准分类保障、质量效益优先、市场平等竞争原则,通过实施柳州市托育机构运营补贴项目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政策扶持,缓解托育机构经营压力及风险,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推动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资质条件
本实施方案补贴享受的机构是指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有托育服务的托育机构。申请运营补贴的托育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二)通过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三)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托育机构近三年内无失信惩戒不良记录,无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婴幼儿等行为,未发生安全事故和严重婴幼儿伤害事件,未发生其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三、补贴标准
运营补贴以托育机构实际入托托位数作为补贴计算依据,同时根据托育机构性质、建设规模、婴幼儿入托率、托班数量、托育服务业务与早教服务业务占比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级按照补贴基准金额的1.2倍给予补贴,B等级按照补贴基准金额的1.0倍给予补贴,C等级按照补贴基准金额的0.8倍给予补贴。2022年试点补贴共60万元。
四、补贴程序
(一)机构申报:托育机构开展自检自评,达到申报条件的,于10月28日前向所在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2022年柳州市托育机构运营补贴申请表》、《运营补贴申报承诺书》、入托婴幼儿花名册及收费凭证复印件。
(二)县区初审: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机构进行初审,通过实地核验、查看台账等方式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机构提交的《2022年柳州市托育机构运营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1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材料上报柳州市卫生健康委申请核验。
(三)市级核验: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评估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等方式进行核验,并进行综合评定,于11月25日前确定试点补贴的托育机构名单。
(四)机构公示: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试点补贴的托育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对有反映问题的,及时组织核查。通过公示和核查的,确定为柳州市2022年托育服务运营补贴试点单位。
(五)资金下拨: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下拨至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由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拨付资金至试点单位。
五、监督管理
(一)运营补贴资金应于2023年3月前使用完毕,可用于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与运行、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有益于改善托育服务质量的项目。运营补贴资金不得用于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及外出考察费、娱乐性消费支出、房屋租赁、扩大投资、工资薪酬等支出,不得提取挪用于与托育机构服务无关的支出项目。
(二)运营补贴试点单位应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运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台账,做到专款专用。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强化监督力度,确保运营补贴资金依法依规使用。
(三)运营补贴试点单位要将经费使用明细清单、费用凭证、设施设备建设照片等材料登记造册,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适时对试点单位进行考核评估,确保补贴资金发挥实际效益。
(四)托育机构在申请补贴、接受核查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如发现机构存在提供虚假收费票据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中止并追回补贴资金。
(五)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托育机构运营补贴试点项目的实施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申报。
附件:1.2022年柳州市托育机构运营补贴申请表
2.运营补贴申报承诺书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